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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作为数字中国的核心载体,当下,数字
城市建设是各地重塑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选择——推动数字城市建设,已不是一道“选答题”,而是一堂“必修课”。
2025年是“数字青岛2.0”的收官之年。近日,青岛印发《数字青岛2025年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明确今年将深化“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行动,深入实施七项重点工程,涵盖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五大提质工程及数据基础设施筑基工程、综合保障体系配套工程,纵深推进54项重点工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行动方案》提出将“人工智能+”行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一。“人工智能+”,“加”的是千行百业。青岛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院长于佳认为,《行动方案》突出“人工智能+”,体现了青岛对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的高度重视,他表示:“‘人工智能+’行动将推动青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深化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城市的智能化水平,助力‘数智青岛’建设,同时,促进青岛数字城市的技术迭代,通过场景创新与制度改革的结合,实现社会治理、产业发展与民生服务的
全文如下
数字青岛2025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数字青岛发展规划(2023—2025年)》,深化“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行动,实施“数字青岛2.0”收官攻坚战,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数字经济提质工程
(一)统筹数字经济发展
1.数字经济。制定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措施,争创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以上,建成3个千亿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
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数字产业化
2.产业体系布局。围绕“10+1”创新型产业布局,构建数字产业领域梯次培育赛道,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突破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提质发展智能家电等优势产业,超前发展太赫兹、海洋电子信息等未来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
3.产业集群培育。支持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省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建设中国软件名城。(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布局建设平台经济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4.创新主体培育。力争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300家。加快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能力,鼓励争创全国软件百强等。(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动产业数字化
5.工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工赋青岛·智造强市”行动,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发展“产业大脑+晨星工厂”,上线10家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高标准完成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动600家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打造100家数字化转型企业标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
6.农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农业数字化转型突破行动,高标准建设1个省级智慧农业试验区、1个市级数字农业园区、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快打造“数智农田”“植物工厂”“新质牧场”等新场景,鼓励开发小麦和玉米种植决策模型,建成智慧农业应用基地10处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速行动,发展在线研发、数字金融、智慧物流、在线检测、数字创意、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养老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数字+普惠金融”“数字+绿色金融”“数字+供应链金融”等应用场景,持续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8.新场景新模式。培育20家以上场景应用实验室;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开源社区建设,推动重点平台企业孵化一批基础性、前瞻性的开源软硬件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广“云端研发”模式,支持通过大数据平台方式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推动数据价值化
9.数据基础制度。完善“1+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推动制定《青岛市数据条例》,加强《青岛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宣贯落实。围绕流通交易、安全治理等,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10.数据高质量供给。在工业、农业、交通、海洋等数据富集行业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大模型开发和训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监督检查,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质量。鼓励企业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放数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11.数据开发利用。支持城市、行业、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推动高价值数据资源安全合规开放。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增不少于3个行业专区、30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12.数据产业生态培育。推动数据集团挂牌运营。围绕数据采存算管用,探索培育认定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完善数据流通交易体系,促进数据采集标注、分析挖掘、数据安全等技术应用。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园发展,推动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
(五)推动数字经济国际化
13.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出台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系统推动数字服务贸易、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技术贸易、数据贸易发展。加快跨境通信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青岛自贸片区依法探索制定特定领域数据分类分级目录。推进智慧口岸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胶州市政府、上合示范区管委、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市口岸办)依托Handle标识解析全球根节点,打造“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国家”标识数据管理和共享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实施数字政府提质工程
(六)打造标杆场景
14.“一个场景”“一件事”改革。深化已上线改革事项应用,聚焦住房、一老一小、建筑垃圾监管等领域,推出一批重点改革事项。(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七)打造共性支撑体系
15.政务能力中枢。建成“城市云脑2.0”,基于开源模型构建政务大模型支撑底座,打造30个场景级政务大模型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提速CIM基础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应用,推动城市信息模型、三维立体时空、地理信息等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打造“一网通办”服务体系
16.一网通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打造“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场景应用。拓展政银融合服务场景,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行“工程项目建设一件事”。围绕赋能企业群众办事全流程,打造“大模型+政务服务智能助手”场景。持续深化“一企一照一码”企业数字身份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
17.无证明城市。基本建成30个以上“无证明机关”,打造20个以上社会化“无证明”应用场景。探索建设“城市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九)打造“一网协同”运行体系
18.智慧机关。依托“山东通”和金宏办公系统,搭建数字办公运行管理平台,提升公文运转、会议组织、督查调度等机关工作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深化“数字人大”“数字统战”“数字民营”“商会服务一件事”“社科服务一件事”等服务成效。(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统战部、市民营经济局、市工商联、市社科联)
19.智慧决策。持续提升发改、财政、税收、金融、工业运行、统计、审计、市场监管、民生保障、商务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十)打造“一网统管”治理体系
20.基层治理一体化。推广“社区一张表”,建设“掌上社区”平台,搭建基层全量数据底座,力争不少于10个重点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深化“社会治理一张网2.0”效能,推进中央法务区数字法务平台建设,探索大模型、区块链技术应用。加强铁路沿线智能化治安防控。加快“数字信访”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推动“数字法院”“数字检察”“数字司法”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21.警务运行一体化。推广“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警务智援”机制,加快社会治安全息智能感知体系、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2.应急救援一体化。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试点二期项目建设,搭建智慧应急驾驶舱。优化完善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开发卫星应急救援指挥、应急救援站综合管理等功能。加快推进灭火救援指挥辅助决策升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火灾风险预测模型应用。(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
23.城市管理一体化。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一张网2.0”平台应用,提高公众诉求分析、行政执法智慧办案等应用场景使用效能。推动“建筑垃圾监管一件事”“城市清雪联动指挥一个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实施数字文化提质工程
(十一)打造文化治理一体化标杆
24.文化大数据体系。加快“文化一张网”项目建设,丰富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内容数字分发渠道,加速文化数字化多元应用,健全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推动文化行业数字化转型
25.文化服务数字化。按照智慧场馆建设标准,推动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博场馆升级。加快智慧图书馆项目建设。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创作生产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的原创公共文化数字内容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6.新型文化业态。深化手造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山东手造 青岛有礼”文化品牌。推动数字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提升青岛数字版权交易中心业务规模。加快培育网络视听等文化新业态,重点支持网络微短剧发展。依托5G高清视频产业园等平台载体,推动数字文化、数字影视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出版集团、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
四、实施数字社会提质工程
(十三)打造公共服务标杆
27.智慧医疗服务。拓展“全市一家医院”功能,加快“家庭医生‘健康守护’一张网”建设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推动医保数据地方专区建设,力争全市100%的三级综合医院、60%的二级综合医院实现医保移动支付。推动大模型在政策问答、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8.智慧出行服务。上线“全市一个停车场2.0”,打造“查询一张图、支付一平台、预约一入口、共享一键达”应用场景。积极与互联网等行业平台对接,培育停车充电、加油等停车后市场服务。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力争道路交通运行健康指数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推进“交通运输一体化应用平台2.0”项目建设,加快“超限治理一张图”等场景落地。深化“出行服务一张网”等应用,加强出行即服务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9.智慧养老服务。加快推进“民生保障(民政、人社、医保)一件事”“全市一家养老院”等建设应用,推出养老补贴等“免申即享”场景。鼓励积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30.智慧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智能化转型,实施“人工智能+就业”行动。加快“技工教育服务一个平台”建设应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智慧教育服务。推动青岛全民学习网与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强互联互通,加快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区(市)和学校形成智慧教育品牌和典型应用。完善数字教育研究院和数字教育领航工作室运行机制,推进人工智能“助教、助学、助管、助评”,培育3个教育数据应用基地,打造1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数据赋能应用典型场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青岛开放大学)
32.智慧旅游服务。支持A级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打造沉浸式旅游演艺、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体系。优化“一部手机游青岛”功能,力争接入文旅资源数量达到3万个。鼓励开展旅游服务智能体等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打造生活消费标杆
33.数字生活。推动城市生活“数字更新”,加快完整社区建设,加强智能充电桩、物流车、智能取餐柜、智能快件(信包)箱、自动生鲜售货终端等智能设备推广运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拓展社交、购物、阅读、娱乐、健身等领域线上线下智慧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34.数字消费。引导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加速数字化转型,积极布局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力争网络零售额达到3100亿元。加快零售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提升省级智慧商圈服务能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五)打造产城融合标杆
35.数字乡村。加强农村生产作业区、农产品直播基地等重点场所网络覆盖深度,推动城乡同网同速。(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支持借助互联网平台、数字技术推进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乡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科技、文化等民生保障领域数字化供给。(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6.城市数字更新。深化五星级标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崂山区张村河片区探索打造人工智能驱动的未来智慧城市标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崂山区政府)推动社区、公园等“数字更新”。拓展云上运动会等全民健身新场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丰富“数字家庭+”应用,力争建成2个以上数字家庭样板区。(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实施数字生态文明提质工程
(十六)打造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标杆
37.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加强卫星、航空等遥感技术的应用,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推动各类生态环境监管数据整合,强化生态修复监管业务集成。探索人工智能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8.固废治理数字化。加快“无废城市”数字化,推动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创建一批“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无废学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七)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
39.水生态治理数字化。推动城市生命线(供水及排水防涝设施监管)项目建设,打造供水排水监管一张图。完善水务管理感知一张网及智慧水务管理应用系统功能,提高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水生态建设与水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40.自然资源治理数字化。加大数字技术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生态红线、林草等相关领域的应用。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林权、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业务办理,加快实现存量住房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线上办理。深化“多测合一”改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41.绿色低碳数字化。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探索构建个人企业碳账户、碳足迹等数据空间应用。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动智能化回收箱进社区。鼓励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实施数据基础设施筑基工程
(十八)布局算力和网络设施
42.新型算力基础设施。依托青岛“算力一张网”布局,积极对接国家算力平台。落实人工智能“算力券”奖补政策。鼓励开展算力、算法、数据协同创新,降低大模型计算的算力消耗水平。力争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6.5万架,智能算力占比达35%。(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43.新型运力基础设施。推动5G-A和F5G-A试点部署及应用。完成700个既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力争5G基站数达4.5万个。升级优化青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加快建设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加快5G轻量化(RedCap)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九)布局数据流通利用设施
44.数据流通利用设施。依托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项目,打造辐射全省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动海洋数据交易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打造海洋领域可信数据空间。(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海洋发展局)
(二十)布局融合基础设施
45.交通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辐射胶东半岛空域的低空试飞试验场。支持智慧港口、智慧机场、智慧公交、智慧地铁等系统性、融合性数字化能力提升,积极争取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第二批),推进青岛市城市道路(含隧道及高架路)、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和前端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46.能源融合基础设施。鼓励企业加强源网荷储协同调控及充放电融合互动应用。推动新能源微电网、可再生能源局域网建设,新建充电桩2.5万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7.水务融合基础设施。实施智能远传水表更换工程,安装智能远传水表10万块。推动数字官路水库建设,提升水库现代化运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48.海洋融合基础设施。实施数字海洋建设工程,鼓励“透明海洋”“健康海洋”等建设。实施智慧海上粮仓建设工程,推广智慧化深海养殖模式,发展大型智能网箱、智慧养殖工船。(责任单位:市海洋发展局、市科技局)
49.市政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市政设施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深化市政设施数据共享,推动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一张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七、实施综合保障体系配套工程
50.数字青岛协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发布数字青岛开放场景清单。鼓励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51.人才保障。推广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探索增设数字技术相关职称专业,加快实施教育领域“151”数字化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数字青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
52.数据安全管理统筹。健全网络安全运营常态化机制,提升风险识别、防护、监测、响应等安全能力,督促落实信创工作要求。加强数据归集关联的安全管理,依法依规落实安全保密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涉网涉数据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将数据纠纷纳入仲裁体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青岛仲裁办、市大数据局)
53.统筹支持。统筹各项政策性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加强数字经济、数据基础设施等项目发展用地支持,落实新型产业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青岛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4.经验推广和交流。加大数字化转型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宣传,评选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典型案例、场景。办好公共数据运营大会等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数据领域国际、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