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当前位置:智慧城市网资讯中心政策法规

新发产品更多
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
2021年12月08日 09:29:00来源:应急管理部点击量:36915
导读12月7日,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12月7日,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应急管理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通知 
应急〔202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加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防范工作,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研究制定了《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督促指导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管理使用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 
  2.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 
  3.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 
  4.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
 
  应急管理部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1月23日
关键词 文物建筑博物馆火灾防范
相关阅读更多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正在阅读: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afzhan@foxmail.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6384
智慧城市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慧城市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慧城市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慧城市网

抖音号:af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i

视频号

AF智慧城市网

视频号ID:sphF7DOyrojJnp8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小红书

智慧城市

小红书ID:2537047074

打开小红书 扫一扫关注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