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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发布《城市轨交安防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征集意见

2013-10-15 15:39:51 中国行业研究网 点击量:2100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 日前,质监部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征集意见,车站的出入口、站台层、没有屏蔽门的站台层轨道侧、车站内的公共通道等都强制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此外,站台层还强制要求设置拥挤度检测设备。
  
  按客流分四个风险等级
  
  质监部门指出,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高速交通系统,人流疏散量大、通道和流量受客观条件限制,内部通风对通风系统依赖性大,存在相对薄弱环节。因此,对公共安全防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标准包括了轨道交通的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放射性材料监测与处置、武器与爆炸药危险物品检测及处置等6部分的设置要求组成,为新建和改造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安全防范技术系统提供了技术依据。该标准提出,车站根据客流分为4个风险等级。车站设计客流量每小时3万人以上人次的为一级,为重点控制站。2万到3万人次换乘枢纽站为二级。2万人以下人次的是三级和四级。
  
  站台设置拥挤度检测设备
  
  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技术设施配置要求,车站的出入口、站台层、没有屏蔽门的站台层轨道侧、车站内的公共通道等都强制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车站出入口、站厅层、站台层推荐设置人脸图像采集系统。检票口、车站出入口推荐设置客流量统计设施。而站台层强制要求设置拥挤度检测设备。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要求,在乘客出入设施的全过程中,应能不少于3次拍摄到每位乘客的正面图像。车厢内安装的摄像机应能基本覆盖整个车厢。在列车的两端车头应安装用于监视列车前、后方外部区域的摄像机。列车车载图像设备及缆线的安装,应符合列车运行环境的要求。
  
  轨道线屏蔽门高度不低于2米
  
  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地面、高架车站站台均应采用屏蔽门系统。地面行车区间线路两侧应设立封闭屏障,封闭屏障高度应不低于2米,并具有一定的防人为破坏能力。封闭屏障的结构形式应具有通透性并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地面行车区间线路两侧应每隔400米设置1个有人职守的保安岗亭。在地面车站站台和地下车站站台的适当处宜设置2处以上非自复式紧急报警按钮(推荐性)。
  
  化学监测器安装于呼吸带位置
  
  另外轨道交通应设置固定式化学监测器设施,该监测器应安装于垂直高度相当于一般人群的呼吸带的位置,不应高于170厘米且不应低于120厘米。并应设置非密闭防护装置,防止人员触摸,同时保证气流通畅进入。在重要车站,应使用两种不同技术的化学监测器,列车车厢中应按要求安装固定式化学监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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