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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近日,《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发布。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业当先、制造为重,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提供坚强有力支撑,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加快产业技术创新
(一)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牵头获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面向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等方面开展攻关,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经评审后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加强产品创新。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新产品、标志性产品研制力度,对认定为国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重大创新产品,国家级和省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发展能力,对质量管理能力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价为卓越级、预防级、保证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四)提升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水平。对首次认定为领航级智能工厂、卓越级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领航”等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首次被评为最高等级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运营牌照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典型应用案例、优秀解决方案)和数字化转型领域奖项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牵头制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按其对行业贡献程度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对建设并运营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且实现一定服务成效的,择优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独自或联合投融资机构带资入场参与企业数字化改造,根据其给企业的投入金额情况给予一定补贴。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及解决方案给予适当奖励。遴选一批“链式转型”典型案例,对“链主”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六)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含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达到能效标杆及以上水平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能(水)效“领跑者”、省级节能降碳(节水)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企业从单一的生产型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延伸和提升价值链,对首次认定为国省级工业设计企业(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国家级和省级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传统企业加大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加快实施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代等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通过设备更新实现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升级,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年度投资不低于总投资额40%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改数转”项目),竣工投产后按项目建设过程中设备实际投资总额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
(九)支持产业集群发展。鼓励以园区为主承载地申报国、省级产业集群,对认定为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的,国家级和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开展“共享制造”,鼓励企业聚焦产业集群共性制造需求,推行协同生产、共享加工、租赁使用等“共享制造”模式,对认定为“共享车间”“共享工厂”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
(十)鼓励企业扩能增产加快成长。对在绵年度工业生产规模5亿元以上且增长超过20%的企业,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企业管理团队奖励:年度工业生产规模5亿—10亿元(含)区间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度工业生产规模10亿—50亿元(含)区间的,给予30万元奖励;年度工业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十一)支持企业生产规模上台阶。对在绵年度工业生产规模首次突破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对其管理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绵年度工业生产规模达到100亿元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台阶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0万元奖励。
(十二)激励企业提高生产效益。鼓励企业做强主业提升效益,对企业取得的利润总额(本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1亿元以上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照利润总额较上年度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户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十三)着力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新经济示范企业(重点平台、新场景)、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工业企业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四)加强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公共服务机构为企业和产业集群建设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五)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对年度工业生产规模增速20%以上且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的4亿元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根据用电实际增量,按0.03元/千瓦时给予企业一次性用能补贴,每户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支持绵阳机场为工业企业开通临时或定期全货运航班,根据开通的航线和频次给予每班一定补贴支持,年度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四、其他事项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在绵工业企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本政策若有与绵阳市已出台政策重复的,或同一事项适用于多项优惠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本政策自2025年8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