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当前位置:智慧城市网资讯中心政策法规

新发产品更多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
2017年09月07日 17:40:58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点击量:42884
导读城市交通秩序是关系城市形象、影响交通畅通的重要因素。日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城市交通秩序是关系城市形象、影响交通畅通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关系民生生活的重要项目,日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通知如下: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安委〔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作用。
 
  各地区要以学习宣传《规划》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规范的《规划》实施组织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地方各级政府要专题进行研究,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形成合力。
 
  二细化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各地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中涉及的各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时限,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规划重点工程。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规划》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持续加大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督促指导力度。
 
  三持续加大考核评估力度。
 
  各地区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实施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优化调整各项工作,确保《规划》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点击资料下载)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关键词 道路交通安全规划
相关阅读更多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正在阅读: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afzhan@foxmail.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6384
智慧城市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慧城市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慧城市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慧城市网

抖音号:af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i

视频号

AF智慧城市网

视频号ID:sphF7DOyrojJnp8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小红书

智慧城市

小红书ID:2537047074

打开小红书 扫一扫关注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