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当前位置:智慧城市网资讯中心企业关注

新发产品更多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的通告
2025年07月02日 09:42:43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点击量:29249
导读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2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
  【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的通告
 
  工信部联节函〔2025〕141号
 
  为加快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23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冶金焦炭   T/CISA 473-2024 T/CCIAA 2-2024
 
  2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聚乙烯   T/CSPCI 70013-2024
 
  3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聚丙烯   T/CSPCI 70014-2024
 
  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聚乙烯醇   T/CSPCI 70012-2024
 
  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精对苯二 甲酸   T/CSPCI 70016-2024
 
  6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复合肥料   T/CPCIF 0389-2024
 
  7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腐植酸类肥料   T/CPCIF 0390-2024
 
  8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T/CNIA 0261-2024
 
  9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T/CISA 471-2024
 
  10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六氟磷酸锂电解液   T/CPCIF 0393-2024
 
  11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冰箱   T/CNLIC 0157-2024
 
  12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洗衣机   T/CNLIC 0159-2024
 
  13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打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T/CESA 1360-2024
 
  1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光缆   T/CCSA 603-2024
 
  15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T/CBMF 280-2024
 
  16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墙体材料   T/CBMF 283-2024
 
  17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预拌砂浆   T/CBMF 281-2024
 
  18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预拌混凝土   T/CBMF 289-2024
 
  19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热元件   T/CNLIC 0186-2024
 
  20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微波炉   T/CNLIC 0179-2024
 
  21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存储设备   T/CESA 1352-2024
 
  22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不间断电源   T/CESA 1351-2024
 
  23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基站设备   T/CCSA 611-2025
 
  说明:1.对应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发布后,以国家标准为准。
 
  2.标准文本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主页查阅。
关键词 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温室气体
相关阅读更多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正在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二批)的通告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afzhan@foxmail.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6384
智慧城市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慧城市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慧城市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慧城市网

抖音号:af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i

视频号

AF智慧城市网

视频号ID:sphF7DOyrojJnp8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小红书

智慧城市

小红书ID:2537047074

打开小红书 扫一扫关注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