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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项任务!数字广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2025年)
2025年05月28日 09:09:49来源:广东政数点击量:6220
导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意见,统筹推进数字广东建设,以整体、系统、协同的数字化建设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近日,《数字广东建设 2025 年工作要点》印发。工作要点围绕贯彻党的重要会议及省委全会精神,以数字化赋能全省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从加快培育数字化发展引擎(涵盖技术创新、数据要素改革、“人工智能 +” 行动)、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涉及产业能级提升、数字化转型、创新示范建设)、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包含基础能力与履职效能提升)、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含 “数字湾区”、普惠服务、智慧治理、数字生活、城乡融合)、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涉及网络、算力、数据等设施建设及安全管理)、优化建设环境(强化统筹、要素保障与交流合作)六大方面部署 50 项具体任务,全面系统推进数字广东建设。
 
  以下为工作要点:
 
  数字广东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意见,统筹推进数字广东建设,以整体、系统、协同的数字化建设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快培育数字化发展引擎
 
  (一)打造数字技术创新高地
 
  1.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广州、鹏城国家实验室央地协同管理机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学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推动成果中试熟化,首批布局建设不少于30个省级中试平台。深入实施“广东强芯”、核心软件攻关等工程,优化实施一批产业技术攻关重大旗舰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落实,下同)
 
  2.推进产业协同创新。完善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的协同创新体系,支持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高性能医疗器械、5G中高频器件、超高清视频(共建)、新型储能等创新中心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二)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3.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广东省数据条例》立法,印发加快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意见。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组建省数据集团,推进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完善数据交易所监管规则,开展数据产权登记试点,推动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培育一批优秀应用场景,形成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省国资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编制省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升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能级。推进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深化数据经纪人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数据企业认定。组织好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广东分赛。(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
 
  (三)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行动
 
  5.加快大模型研发及场景应用。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备案和落地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试点。支持建设开源社区、开源平台。推动重点行业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拓展行业大模型和具身智能特色应用场景。开展“机器人+”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资源。构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开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数字产业发展能级
 
  7.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加强AI手机、AI PC等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促进电子元器件高端化,加强北斗、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培育。做好“链主”企业培育和重点电子整机企业跟踪服务。培育若干个新一代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8.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强化产业运行态势、重点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促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落地生效。强化广州、深圳两个中国软件名城的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重点园区创建省级特色产业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9.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华润微、方正微、粤芯、增芯等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爬坡,补齐集成电路制造、先进封测等短板,发展材料及装备产业,谋划光芯片产业创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新型显示终端,加强新型显示与行业融合应用。发展超高清视频系统级产品,推动工业、文旅、教育、商业等领域更新显示终端设备。增加优质超高清内容供给。实施超高清入户行动,提高有线电视超高清机顶盒占比至75%。建设“智慧视听”云产业园(区)和实验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电局牵头)
 
  11.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提升智能装备技术水平,促进动漫游戏、电子竞技、数字体育等新业态集聚发展。加快电影、广播电视数字化,支持优质数字内容作品创作。选培一批数字创意产业链“链主”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发展智能物联网产业。壮大开源智能物联网操作系统产业生态。推广开源生产范式,推动建设省级开源鸿蒙创新中心,加大面向行业场景和消费等领域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发展低空产业。制定全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创建示范应用场景。出台数据赋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强政务领域无人机应用推广。(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14.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出台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加快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高标准建设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15.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推动数字化技术融入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持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探索建设广东农业智慧大脑。持续开展“电商助力百千万工程”活动,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优化升级数字供销云平台,提升联农带农组织数字化联结能力。(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重点企业。打造跨境电商综试区升级版,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工作。支持交通物流企业提高运输衔接效率,推广自动分拣、智慧转运等智能化设施设备。(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数字金融发展。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优化数字金融治理机制。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鼓励金融科技企业挂牌上市、并购融资、发行企业专项债券。推动持牌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支持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加大金融科技的投入和研发力度。提高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牵头,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数字经济创新示范建设
 
  18.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印发试验区建设方案,推动数字经济基础好的地区先行先试。开展全省平台企业摸查,推动“数实融合”创新示范。探索建立数字经济指标体系,组织重点市和产业园区进行数字经济监测。(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七)提升政府数字化基础能力
 
  19.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编制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研究拓展“粤省事”“粤商通”等重点平台增值服务内容。深化“信用广东”建设,完善信用修复和数据共享机制。依托新电子税务局推进更多高频税费事项智能化审批。办好全省政务服务技能大赛,召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联席会议。推动“投资广东”平台社会化运营。(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一网统管”能力。印发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行动方案。健全“一网统管·驾驶舱”管理机制,汇聚更多治理专题。打造共性组件资源库。(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增强数据共享应用能力。完善省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推进核心业务数据化,健全业务指标全流程管理机制。强化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能力,支持政务数据创新性应用。建设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基层块数据平台,推动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能力。进一步发挥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奖补资金效益,做实年度项目储备,推动建设一批数字政府示范项目。加快建立规划与项目落地转化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立项刚性约束,探索开展基层综合负担成本评估。(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
 
  (八)增强政府数字化履职效能
 
  23.构建经济治理数字化新模式。完善经济安全监测预警平台。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数字化监督管理水平。创新“粤经济”平台建设,试点建设经济治理可信数据空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政务和数据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深化智慧监管建设。推进实景三维广东建设和北斗规模应用,加强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平台建设。打造市场监管信息化融合监管通、食品安全通等应用。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监测预警预报网络。推进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升级改造。(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智化。完善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建设,优化水污染防治挂图作战、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等业务系统。深化自然生态保护数字化应用,加强业务协同和数据综合分析应用。(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进智慧住建、交通和水利建设。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推动全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开展省“一轴两网”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示范和智慧公路试点项目建设。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加快西江、韩江、鉴江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深入开展数字孪生水网试点。实施省水利“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夯基提能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数字机关建设。加强“粤政易”平台组织、用户和通讯录管理,建设AI助手、小程序等公共能力。推动AI技术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应用。深化数字政协平台建设,推进数字人大二期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务和数据局、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数字社会建设
 
  (九)加快“数字湾区”建设
 
  28.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往来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跨境通办”,推进广东与港澳双向部署自助服务设备。升级“湾事通”平台服务,优化粤港澳海关通关资讯平台功能及应用。推动粤港澳跨境出行服务数字化整合。优化“跨境一锁”“组合港”“一港通”等项目。完善三地船舶安全检查协同信息平台,推广协同检查远程复查措施。建设“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信息管理综合服务模块。(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政务和数据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建设。探索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搭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等设施,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信息要素交互枢纽。(省委网信办,省政务和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召开粤港专责小组会议,推动制定合作事项清单。健全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推动深港车联网互通项目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路高等级航道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强化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信息化保障,建设智慧全运。(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展普惠数字公共服务
 
  31.加快教育、社保与就业服务数字化。建设智慧教育实验省,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全域全员全流程应用,建设教育数字中台、基座及综合服务大平台。深化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场景应用,推动各地完善终端用卡设备。优化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进社保等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推进医疗和养老服务数字化。发展远程医疗,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健康咨询等线上服务。优化“粤医保”平台,扩大医保移动支付、电子处方、亲情代办等数字化服务覆盖面,推动凭医保码的全流程“掌上办”服务。深化省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全省应用,扩展养老机构管理、老年人服务相关功能。(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社会智慧治理
 
  33.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升级“智慧大应急”综合应用平台,强化视频和数据资源汇聚与创新应用,探索利用大模型加强智能调度功能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综合分析、融合应用与辅助决策。(省应急管理厅牵头)
 
  34.强化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继续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汕头、清远、湛江等有条件的地市推广落地涉金融监管事项纳入综合网格管理工作范围。丰富金融风险信息采集渠道,优化风险分析模型,持续构建全省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省委金融办牵头,省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深化“民意速办”。学习借鉴北京党建引领接诉即办经验,健全我省“民意速办”工作体系。修订《广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推动民生诉求事项清单化标准化管理。(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
 
  36.加快法治数字化。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探索智能化应用服务审判业务。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一张网”检察信息化应用,推进检察智能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省法院,省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37.打造绿色智慧生活。加强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省市县一体化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化管理,推广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完善林业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上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管理应用。(省生态环境厅、林业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推动文旅新业态发展。挖掘地方特色数字文化资源,加强地方特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应用。加强“文化广东”平台建设,实现全省数字文化资源共享。强化全省文化艺术团体线上线下融合能力。构建全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数据库。开展全媒体推广,提升“活力广东 时尚湾区”品牌形象。(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39.强化数字技术赋能美好生活。实施消费品工业“数字三品”行动,加快食品、家电、家具等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布数字家庭评价标准。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试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部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
 
  40.深化数字赋能“百千万工程”。完善省“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业务板块,推进数据谱系建设。打造人工智能赋能决策咨询、信息研判、图像对比等场景。建立“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多元投入”应用共创模式。(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
 
  41.推进城乡数字化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指导有条件地市探索超大特大城市数字化治理新路径。(省政务和数据局、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十四)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42.推进基础网络设施泛在智联。完善“双千兆”网络建设覆盖,支持在有条件地区开展万兆光网试点。支持深圳、韶关申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支持深圳先行先试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推动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立足全省“1+3”的低空飞行保障体系,谋划低空基础设施。(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3.推动算力高质量发展。制定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布局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算、电、网基础设施协同布局规划。支持韶关加快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推进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向智算中心转型升级。加强全省数据中心算力监测调度。(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4.积极部署数据基础设施。推动建设数据可信流通基础设施。鼓励龙头企业牵引孵化企业和行业数据空间。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建设城市数据空间。(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5.提升政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整合优化政务云、政务网、身份认证等支撑能力。构建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异地双中心架构和多节点服务能力,探索创新移动端服务、全省印章目录管理等业务场景。(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
 
  46.优化布局数字消费新基建。发展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新模式的基础设施。支持电子竞技、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领域新基建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和深圳、中山全市域数字电网示范性建设。(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强化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预警通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明确数据安全责任,健全数据安全监测、审计、风险评估等机制。推动使用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产品。落实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要求,提升密码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审计、测评和供应链安全管理。(省委网信办,省保密局、密码管理局,省公安厅、政务和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数字广东建设环境
 
  (十五)加强数字广东建设整体统筹
 
  48.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好数字广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组建数字广东建设专家委员会。科学编制数字广东建设“十五五”规划。(省政务和数据局牵头)
 
  (十六)强化数字广东建设要素保障
 
  49.强化资金人才保障。积极申请和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财政资金,吸引创投、天使基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强化技工院校与数字产业开展合作。健全数字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有序开展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组建大数据行业人才库。(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和数据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数字化交流合作机制
 
  50.推动数字化合作交流。做好数字援疆、援藏等工作,深化与兄弟省(市、区)、香港、澳门的数字化交流合作。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省内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键词 数字广东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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