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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系统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2017年10月09日 18:14智慧城市网点击量:1869

  本文总结了一些弱电系统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规定
 
  1、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机房或设备间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过流一般铜芯线为6A/平方,铝芯线为:3A/平方,计算电源供电线缆的粗细可以此标准计算。
 
  2、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Ω。
 
  3、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坚直、劳固结实。
 
  4、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5、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zui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6、暗管直线敷设长度超过30米时,中间应加装过线盒。
 
  7、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次时,应加装过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8、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10倍。光缆一般不得小于管径的10-15倍并且缆尾必须缠上电胶布。
 
  9、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10、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zui大输出功率。
 
  11、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2、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涮锡并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3、暗盒均应该加装螺接以保护线路。
 
  14、光缆的机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小于5-10米,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60CM-10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①电源线:根据国家标准,单个电器支线、开关线用标准1.5平方毫米线,主线用标准2.5平方毫米线;空调插座用4毫米平方线;
 
  ②背景音乐线:标准2×0.3平方毫米线
 
  ③环绕音响线:标准100-300芯无氧铜
 
  ④视频线:不低于75-4标准
 
  ⑤网络线:超五类UTP双绞线
 
  ⑥有线电视线:75欧姆宽带同轴电缆
 
  ⑦防盗及其它控制线:RVV4×0.5平方毫米线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各类信息面板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5、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6、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7、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8、电源的安装
 
  ①电源插座间距不大于3m,距门道不超过1.5m,距地面30cm
 
  ②所有插座距地高度30cm
 
  ③开关安装距地1.2~1.4m,距门框0.15~0.2m。
 
  9、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zui大输出功率。
 
  10、暗盒接线头留长30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并表明类型、规格、日期和工程负责人。
 
  11、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毫米。
 
  12、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3、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14、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5、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暗盒高度的确定:暗盒的高度与原强电插座一致,背景音乐
 
  调音开关的高度应与原强电开关的高度一致。若有多个暗盒在一起,暗盒之间的距离至少为10mm。
 
  16、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7、线槽线管的固定
 
  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一、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②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音频
 
  设备的输入、输出阻抗应为高阻抗或600Ω;
 
  ③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
 
  ④图象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不应低于4分;(具体见附表)
 
  ⑤图象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
 
  二、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①、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②、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
 
  ③、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④、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缆的线路路由。
 
  三、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5m;室外应距地面3.5~10m,并不得低于3.5m。
 
  2、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视电梯厢内全景。
 
  3、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
 
  4、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工程验收: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四方面内容:
 
  A、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B、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C、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
 
  D、图纸、资料的移交。
 
  具体竣工验收文件包括: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二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施工单位存档。
 
  ①工程说明;
 
  ②综合系统图;
 
  ③线槽、管道布线图;
 
  ④设备配置图;
 
  ⑤设备连接系统图;
 
  ⑥设备概要说明书;
 
  ⑦设备器材一览表;
 
  ⑧主观评价表;
 
  ⑨客观测试表;
 
  ⑩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竣工验收文件应保证质量,做到内容齐全,标记详细,缮写清楚,数据准确,互相对应。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签署验收证书。验收证书的格式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二、系统的质量客观测试
 
  1、系统的质量客观测试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测试所用的仪器应有计量合格证书。
 
  2、系统清晰度、灰度可用综合测试卡进行抽测,抽查数不宜小于10%,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2.1.6条的规定。
 
  3、当对主观评价的分级有争议时,可用仪器对系统的随机信噪比及各种信号的干扰进行测试。
 
  4、对系统的各项功能应进行检测,其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对工程商的功能检测按下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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