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防爆摄像机的安装要点

2015年10月13日 13:31天津斯达克斯防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点击量:5205

   当前国内防爆摄像机在各个领域都有应用,防爆摄像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那么我们在安装防爆摄像机的时候,要些什么要点或者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呢,今天我们就防爆摄像机的安装要点来做详细的分析以及探讨。
  
  防爆摄像机安装要点之一--防爆摄像机的选型:
  
  首先防爆监控摄像机产品选型必须符合使用场所的安全标准,如防爆类型和隔爆型的级别、组别。当区域内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组的爆炸性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相适应的防爆类型。一些石化厂的腐蚀性气体和液体较为严重,应选择不锈钢材质的防爆摄像机;有安全隐患的防爆摄像机不可使用,如缺少紧固螺钉、电缆引入装置的密封圈无压紧装置或密封圈已丢失、隔爆面磨损、铭牌已严重腐蚀或丢失;使用在户外的防爆摄像机必须具备较强的防水性能;防爆产品具有标牌和标志,标牌(铭牌或警告牌)是采用铜制成。标牌内容除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或出厂编号之外,有“Ex”标志、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编号。矿用防爆电气产品要有“Ex”标志、“MA”标志、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编号、MA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编号;从国外引进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经过我国防爆质检机构检验认可;仔细辨别假冒伪劣产品。主要表现为标牌上无防爆合格证号、伪造防爆合格证号、无生产厂家、做工粗糙。
  
  防爆摄像机安装要点之二--防爆摄像机安装的管线敷设:
  
  防爆摄像机在安装过程当中,防爆危险区域内低压配线施工要求采用具有隔爆型的金属管施工或电缆施工。移动式电器设备(指经常或间断地移动使用的设备),应采用带有接地芯线的氯丁橡胶绝缘电缆或性能相同的其它电缆。在金属管配线中,从电气设备的接线盒到设在1—2级危险区域或非危险区域交界处的密封接头之间的电线管线,均需做成隔爆结构的管线。另外,1-1级危险区域内,也可采用电缆配线。由于配线的事故主要发生在电缆末端的连接部位,因此,除将电缆末端装入隔爆型接线盒内之外,还要选择适合与敷设的电缆,以免发生外部损伤。外部配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隔爆型螺纹的引入方式:螺纹的有效部分啮合应保证在6扣以上,要符合“螺纹防爆”的技术要求。为保证螺纹*啮合,要用螺母锁紧。
  
  防爆摄像机安装要点之三--隔爆填料引入方式:
  
  防爆监控摄像机在绝缘导线贯穿壳壁部分用填料密封,以达到隔爆作用。一般用石棉、玻璃纤维、合成橡胶,或其它具有适当弹性、耐热性和较好绝缘性的材料。在填料压盖外侧装有电缆压板和电缆保护管等,避免填料部分受外力作用而损伤。以隔爆填料式引入钢带式铠装电缆(包括波纹钢管铠装)时,应剥掉贯穿接线盒引入口处的防腐层和钢带铠装。隔爆型浇封的引入方式:隔爆型浇封的引入方式,是指把混合填料填充到绝缘导线贯穿壁部分,使贯穿导线被固定住。这一方法仅适用于低电压回路。引进橡胶或塑料电缆的出线盒进口处,其密封应保持有隔爆性能,同时,还必须安装电缆保护管。密封混合填料的填充深度,应为电缆引入口径的1.5倍以上(zui小为40毫米)。引入口内应有表示所需填充量的标记。在引入口处应设有电缆压紧板,使密封部分的电缆免受压力。
  
  防爆摄像机在安装过程当中,混合填充腔的结构形状和尺寸,应以能使混和填料*贴紧贯穿导线及填充腔壁为宜。填充腔的内壁应呈凸凹状,以免硬化的混合填料脱落。贯穿导线一般不得超过9根。用挡板、导板等要尽量对称摆设,贯穿导线得相互间隔,以及与填充腔内壁的间隔,原则上为导线外径的1/2以上(zui小为2毫米)。隔爆型金属套管式引入方式:是指以带凸缘金属套管为主体,以压紧环和螺母组成的管件。次种引入方式适用与1级和2级传爆级别。贯通电缆使用带有金属护套得橡皮绝缘软电缆、细麻布绝缘电缆,或乙烯树脂绝缘电缆,也可选用其它同等性能的电缆。金属套管内面和电缆外周间接合面间隙zui大容许值,即直径差为0.2毫米,间隙长度的zui小容许值为25毫米,套管内径应比电缆标准外径达0.15毫米以下。
  
  总而言之,防爆摄像机安装要点是比常规监控摄像机要复杂一些的,除了监控采集本身需要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防爆摄像机品牌之外,在选型以及线缆敷设当中都要做好防爆隔离措施。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www.afzha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www.afzhan.com)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编辑精选

更多

本站精选

更多

视频直击

更多

专题推荐

更多

名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