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封开县长安镇初级中学校园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ZQS1701HG11004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封开县长安镇初级中学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长安镇长安街
联系方式:莫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编号:GZQS1701HG11004Z
2、采购内容:校园监控系统设备。
3、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4、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及有关规定,请各相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务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库”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的“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6、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现场报名);6、供应商到现场报名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9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21楼21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3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编号:GZQS1701HG11004Z
2、采购内容:校园监控系统设备。
3、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4、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及有关规定,请各相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务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库”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的“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6、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