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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2-10-09 13:56:30 交通运输部 点击量:35271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规划研究院、公路科学研究院、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根据《“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公路设施数字化,推动公路养护高质量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组织开展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利用一年左右时间,重点在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养护、安全与应急等三个领域先期开展试点,打造一批示范引领工程,基本形成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技术路线和标准规范,构建标准统一、信息全面、融合共享的国家公路基础数据体系,切实提升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养护作业智能化水平和决策科学化水平,有效增强防灾减灾和安全保障能力,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内容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公路、桥梁、隧道等)数字化,以及在养护、安全、应急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主要包括三方面主题:
 
  (一)基础设施数字化。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标准完善、公路基础数据库建设、数据治理、数字孪生应用等试点方向。
 
  (二)智能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养护智能装备研发、公路养护智能化应用、科学决策研究等试点方向。
 
  (三)安全与应急。包括但不限于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应急处置数字化应用等试点方向。
 
  试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试点项目
 
  经自主申报、相关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将“国家公路基础数据库试点建设与标准研究”等32个项目作为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项目(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把握新技术发展和创新应用趋势,强化基础研究,注重源头创新,注重可落地的应用场景创新,加强资源集约整合利用,积极稳妥,有序实施,务求实效。注重政企合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灵活资源配置,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是落实试点任务的主责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并重点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试点项目可结合本省份实际,统筹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各科研单位等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跟踪、指导和支持,积极协调解决试点任务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快项目实施。部将组织技术专家组和技术支持单位加强全程跟踪指导,并开展验收评价。试点成果需符合《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目标及要求,紧扣试点主题,具备行业领先性和适用性,形成的经验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性强,能够形成良好带动效应。按实施期限完成试点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效的,将纳入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评价中。未完成试点任务的,须限期整改优化;优化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将终止和通报取消试点工作。
 
  请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填写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3),经项目推荐单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科研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22年10月15日前报部(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PDF扫描版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试点过程中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部公路局 刘凇男,010-65292739、65292222(传真),liusn@mot.gov.cn;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李法雄,010-62079556,faxiong.li@hotmail.com。
 
  附件:1.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主题及方向
  2.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项目名单
  3.在役干线公路基础设施与安全应急数字化试点项目任务书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中央*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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