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当前位置:智慧城市网资讯中心政策法规

新发产品更多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2022年09月05日 08:48:39来源:网信办网站点击量:38996
导读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具体如下: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具体如下: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2年8月8日
关键词 数字乡村建设指南
相关阅读更多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正在阅读: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afzhan@foxmail.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6384
智慧城市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慧城市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慧城市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慧城市网

抖音号:af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i

视频号

AF智慧城市网

视频号ID:sphF7DOyrojJnp8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小红书

智慧城市

小红书ID:2537047074

打开小红书 扫一扫关注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