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展览网 协会要闻】为了让承接常熟市安防项目工程的各工程企业尽快了解、熟悉“常综委办发[2017]2号《常熟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实施意见(2017版)》”,并规范各企业设计方案、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2017年6月9日上午,常熟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与我协会联合举办“《常熟市居民住宅小区安防设施建设实施意见(2017版)》贯彻暨设计方案培训会”。承接我市安防项目工程的工程类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约4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会,由我协会理事长归志国主持,强调了这次培训会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培训要求。
协会理事长归志国主持培训会
市公安局技防办负责人高杰针对常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熟市公安局、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常综委办发[2017]2号《常熟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实施意见(2017版)》”,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教育局文件“公办发[2017]163号《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术要求(2017版)》”,这两份文件的新老标准的不同之处做了详细地解读。
培训会后,市公安局技负责人防办高杰对设计方案的编制、验收资料的整理、以及方案评审、验收后的整改提出新的要求。
市公安局技防办负责人高杰
经过近2个小时的讲解,培训会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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