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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近年来,各地食品安全事故平法,从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再到三聚氰胺、皮鞋制酸奶、白酒塑化剂、速成鸡等事件的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对公众健康造成巨大的困扰和威胁,所以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我们非常紧迫的任务。为了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7月10日印发了《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是文件具体内容:
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执行《2015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桂政办发〔2015〕28号),以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为抓手,以强化源头治理、实行全过程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为重点,健全法规制度,深化治理整顿,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完成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监管执法,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加大食用农产品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经营品种备案制度(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安监局等负责排*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大力推进“菜篮子”标准化示范基地(场)建设(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和市场准入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针对食用农产品在生产、收购、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等环节防疫条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等负责)。继续加强稻米等重点食用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把好生产环境安全关(市农业局、环保局、粮食局等负责)。建立污染粮食管理长效机制,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工作,防止超标粮食流入市场(市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鲜湿米粉、瓶桶装饮用水、白酒、豆制品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围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食超限量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重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网络食品销售等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等负责)。加强对食用油、食糖、红酒、肉类等重点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和风险管控,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严格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和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钦州海关等负责)。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审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加强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防范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餐饮配送企业、旅游景区、铁路站车、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指导,严防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住建委、旅发委等负责)。
(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完善监管档案。严密排查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采取针对性的监管和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委、、教育局,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盐务局等负责)。根据自治区部署,做好实施2015年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测计划,规范抽检问题样品的信息报告、核查处置工作,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方式,公布监督抽检信息等工作(市食品安全办、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五)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健全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之间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信息共同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强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市食品安全办、公安局、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等负责,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为市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盐务局等,下同)
二、继续深化改革,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六)健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配置下移,加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负责)。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检验检测和执法体系,强化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完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等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全面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加强市、县级公安机关食品安全*侦查队伍建设(市公安局、编办,各县区政府、管委等负责)。进一步明确市、县区、镇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厘清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
(七)健全综合协调体系。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办自身建设,明确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组建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办负责)。
(八)健全社会共治体系。积极发展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解决协管员合理报酬,完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和机制。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推动食品行业自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积极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现代信息平台和新媒体的作用,探索建立合作曝光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纳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调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市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新闻办、网信办等负责)。根据自治区部署,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引导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超市、餐饮服务单位、校园食堂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市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完善制度标准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继续做好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工作。结合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新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修改制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督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保健食品注册管理、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食品标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等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按照自治区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体系,深化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备案范围,推进保健食品分类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推进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配合国家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市卫计委负责)。
(十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标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行为。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法制办负责)。
(十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制度、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妥善办理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专业技术和作风纪律的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法制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