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流程:酸洗废水→格栅→废水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PH调整池→生物滤池→砂滤池→达标排放。
二、酸洗废水处理工程工艺流程简要说明:
五金前处理车间产生的酸洗清洗废水*入调节池。进入调节池前先由格栅将废水中的较大颗粒杂物拦截。被拦截在格栅表面的杂物由人工清理。废水在调节池进行均质。用泵将调节池内的废水定量抽至混凝反应池,开启加药系统往废水中投加碱液,调废水的PH值在10以上,并开启压缩空气搅拌,利用废水中含有的大量的Fe3+对废水中的污染物进行混凝,搅拌反应约10分钟后,打开加药泵自动投加絮凝剂Ca(OH)2、PAM溶液进行絮凝。继续搅拌反应约30分钟后,出水自流至斜管沉淀池进行固液分离。斜管沉淀池的出水自流至PH调整池,通过PH自动加药泵投加H2SO4调PH值为6~9,调PH值完毕后,废水进入生物滤池,利用生物填料表面形成的生物膜具有吸附作用和生化降解作用的两种功能,将废水中剩余的有机污染物进行吸附、过滤、氧化分解,废水在生物滤池内有效停留时间为1.5小时。生物滤池内装有反冲洗装置,可视过滤情况采用气水混合进行反冲洗,冲洗水流回废水调节池。生物滤池的水自流入砂滤池,砂滤池里装有过滤石起到吸附过滤的作用.出水自流入清水池收集.清水池的出水自流至排放槽进行达标排放。
三、酸洗废水处理达标要求:
设计处理后水质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即: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或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所有通过东莞环评审批的企业单位,需经东莞验收后方可投产。
2、关于东莞环保三同时验收流程:
·总 计(按实际出具工作日计) 40个工作日
广东绿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音治理、土壤修复、工业酸碱回收、环保工程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营等环境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环保企业。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的科研、开发、设计、服务、制造、施工、运营管理团队。
自成立以来,依托公司雄厚的实力和专业的团队,已经承接了众多企业单位的废气、粉尘、废水、噪音等环保工程设计安装与设备制造,并顺利通过验收,获得客户。
公司坚持以诚信、品质、创新、服务为原则,秉承“精心设计,优质施工,竭诚服务,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解决污染环境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