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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安全用电措施

2015年01月15日 09:00浙江沃川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点击量:3321

  防爆电气安全用电措施
  
  ⒈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统一管理,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非电工不得进行电工作业。
  
  ⒊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机灭火,严禁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⒋凡移动式照明、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⒌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塑料经线。
  
  ⒍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⒎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防爆箱壳体隔爆型、增安箱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装漏电保护器。
  
  ⒏防爆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⒐防爆配电箱、防爆控制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除特殊材质不锈钢,工程塑料材质定做箱体),且安装要端正、牢固。且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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