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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威创防爆科技品牌】

2013年03月25日 14:44乐清威创防爆科技有限公司点击量:629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乐清威创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编写背景
  
  A公司系生产光学仪器的公司,设有总、副总、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下设有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供应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和产品开发研究部、质量监督部、办公室。公司的总由董事会任命,副总、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由总提名,董事会通过。各部负责人、车间主任由总任命,其他各部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办公会议讨论并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任免。其余员工均由人力资源部任免。
  
  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正文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各类人员,以确保人员能承担公司规定的各项职责。
  
  2.职责分配
  
  2.1人力资源部职责
  
  2.1.1根据产品与市场需要,对公司人力资源的需求拟订公司员工的定编、定岗的相应资格要求和标准。
  
  2.1.2合理配置公司员工,当员工岗位发生短缺时,负责招聘和调剂。
  
  2.1.3对公司员工培训拟订规划,批准后组织实施。
  
  2.1.4对员工的能力进行正确判断,公正、公平地对员工绩效、技能、能力进行考核。
  
  2.2副总审核各主管部门的员工技能标准和培训标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负责审核确认各类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资格。
  
  2.3总批准公司的员工编制、各类员工的各项职责标准、公司培训计划、招聘计划。
  
  3.程序目标
  
  3.1通过对人力资源有效管理与开发,使公司生产力水平达到*。
  
  3.2确保公司通过招聘、内部调剂补充岗位的员工100%符合岗位作业要求。
  
  3.3确保职工在进入岗位*%接受培训。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专业管理计划,并通过讲座、办班、脱产等方式,确保每个中层管理人员每年100%接受培训一次,专业管理人员每两年100%接受一门专业课程以上专业培训。
  
  3.4建立公平、公正的员工考核制度。
  
  4.程序描述
  
  4.1人员招聘录用程序流程图
  
  4.2培训程序流程图
  
  4.3考核程序流程图
  
  5.控制过程
  
  5.1人力资源需要识别控制
  
  5.1.1人力资源部通过各部门研究分析,根据岗位人员固有性质及其在公司与其他相关工作之间关系,拟订《公司人力资源需要识别标准》,呈总批准后实施。
  
  5.1.2岗位人员资格识别标准
  
  部门职务定
  
  编
  
  数学历资格技术职称要求或技术等级资历要求能力要求
  
  产品开发研究部
  
  ┆
  
  ┆
  
  ┆1硕士以上
  
  学历
  
  ┆
  
  ┆
  
  ┆工程师或副研究员、
  
  副教授
  
  ┆
  
  ┆从事光学产品研究、设计
  
  五年以上
  
  ┆
  
  ┆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能熟练翻译英文光学研究资料
  
  办公室┆
  
  档案
  
  管理员
  
  ┆
  
  1┆
  
  档案管理
  
  大专学历
  
  ┆┆
  
  初级以上职称
  
  ┆┆
  
  从事档案管理二年以上
  
  ┆┆
  
  电脑中级,英语四级,责任心强,工作细心
  
  ┆
  
  ┆
  
  ┆┆
  
  ┆┆┆┆
  
  ┆┆
  
  ┆┆
  
  ┆┆
  
  ┆
  
  5.1.3公司各岗位人员均应符合5.1.3所述相应要求,特殊情况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提出报告,主管审核批准后,交办公会议讨论,总批准后方可在岗任职。
  
  5.2人员安排控制过程
  
  5.2.1公司原有岗位空缺和需要增设岗位时,由主管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编制要求审核,提出补充员工计划(需用员工数量及岗位)。
  
  5.2.2补充员工计划经总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资格识别要求的标准在公司内部进行调剂和选聘,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岗前培训后上岗。
  
  5.2.3当公司无法进行内部调剂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公开招聘,并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有关学历、资历、经历和证明文件。
  
  5.2.4经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合格后进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合格与否,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为组长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聘小组裁定。试题及面试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特聘,可由公司相关部门专家,也可请公司外专家进行。
  
  5.2.5面试合格后,发出试用通知,经培训后上岗,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部门负责人及技术职称录用通知由总签发。其余人员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签发。
  
  5.3培训控制过程
  
  5.3.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岗位的需要和市场、生产发展情况拟订各类
  
  人员培训方案,经公司总批准后,确定培训项目、培训目标。
  
  5.3.2公司总审核批准培训项目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委派有关专业人员制订培训大纲及拟定培训预算。大纲应明确培训课程、方法、要求、参加人员。
  
  5.3.3培训大纲及预算经总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大纲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培训日程、课时、参加人员、讲授人员、考试办法的安排)。
  
  5.3.4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交各部门会签同意后,由总批准签发。
  
  5.3.5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过程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结束前应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
  
  5.3.6培训完毕后,应分析评估培训效果。
  
  5.3.6.1受训员工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对受训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所掌握新知识、技能及工作态度的变化状况,评估该员工的培训有效性。
  
  5.3.6.2培训结束后,公司应向培训职工发放培训情况调查问卷,分析培训情况。
  
  5.3.6.3人力资源部应在每次培训后根据5.3.6.1、5.3.6.2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每半年应向总汇报一次。
  
  5.4考核控制过程
  
  5.4.1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规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与各部门的目标,确定考核目标,由公司总批准。
  
  5.4.2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公司考核目标制定考核计划,在考核计划内应明确规定绩效评估指标、能力评价指标、工作态度评价指标。
  
  5.4.3考核计划由总办公会讨论通过,经总批准后组织实施。
  
  5.4.4考核实施
  
  5.4.4.1由员工对考核期内,进行绩效自我评估,向部门主管提交绩效自我评估报告。
  
  5.4.4.2部门主管根据员工日常的实际情况观察与考察,对员工自我评估报告作出评价。
  
  5.4.4.3由主管部门领导对考核人员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沟通。
  
  5.4.4.4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发员工绩效评定,上报人力资源部。
  
  5.4.4.5由主管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代表、专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员工实施能力评价与工作态度评价考核,并进行评定。
  
  5.4.4.6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能力评价考核、工作态度评价考核,对考核人员评定考核结果(用分值表示)。
  
  5.4.4.7由人力资源部或部门负责人对考核成绩优异者和成绩不良者进行沟通。
  
  5.4.4.8员工如对考核成绩持有意见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由人力资源部裁定。
  
  5.5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按照公司制定的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奖励、表扬、警告、惩处。
  
  6.质量记录
  
  6.1补充员工申请审批报告
  
  6.2岗位聘用标准
  
  6.3招聘员工记录
  
  6.4选聘员工记录
  
  6.5岗位人员资格识别标准
  
  6.6培训目标
  
  6.7培训大纲
  
  6.8培训计划
  
  6.9员工绩效自我评估报告
  
  6.10员工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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