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隔爆结合面(I类)的zui大间隙、直径差或zui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zui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则孔与外壳内外侧间的距离zui大值应满足当L<12.5mm时,1≥6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zui小单边zui小间隙不少于0.75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zui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所规定的轴承盖允许zui大间隙的2/3。
4、隔爆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6.03u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um
5、隔爆结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
防爆电器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6、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A.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范围内不超过5个;1O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B、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