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在这里指的是电力供应和发电装置,以及电加热和电照明设施。在危险地域安装电力设施时,以下电力规范措施是应该认真遵守的*的准则。
1、应用特殊的一导线和异线管;
2、应用
防爆电器,特别是在地平面或低洼地安装时,更应该如此
3、应用特殊设计的加热设备,瞥惕加热设备材质的自燃温度,推荐应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设各;
4、电气控制元件,如热断路器、开关、中继器、变压器、接触器等,容易发出火花或变热,这些元件不宜安装在易燃液体储存区。在易燃液体贮存区只能用防爆按钮控制开关;
5、在危险气氛中或在库房中,仅可应用不透气的球灯。在良好通风的区域才可以用普通灯。用固定的吊灯,手提安全灯也可以应用;
6、在危险区,只有在防爆的条件下,才可以安装保险丝和电路闸开关;
7、电动机座、控制盒、防爆接线盒等都应该按照普通的电力安装要求接地。
过热是指超出所需热量的混度点。过热过程应避免在可燃建筑物中发生,并应该受到密切监视。推荐应用温度自动控制和高温限开关,虽然密切监视仍是需要的。许多火灾是由物质的自燃引起的,并被来自毗邻的干燥器、烘箱、导线管、蒸气管线的外部热量所加速。有时,在封闭的没有通风的仓库中积累的热量足以使氧化反应加速至着火点。加工易燃液体,特别是容易自热的易燃液体,要特别注意管理和通风。在所有设备和建筑物中,都应该避免废料、烂布条等的积累或淤积。
机具和设备发生的火花,吸烟的热灰、无防护的灯、锅炉、焚烧炉以及汽油发动机的回火,都是起火的潜在因素。在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区域应该禁止吸烟。这种区域的所有设备都应该进行一级条件的维护,应该尽可能地应用防火花或无火花的器具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