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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2011年08月24日 08:20东台市船舶装配有限公司点击量:2945

  1.0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转: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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