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项

2019年06月19日 10:06南通援宇救援装备有限公司点击量:438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项
 
  1、有呼吸方面疾病的消防员,不可担任需要呼吸器具的工作。
 
  2、担任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后,不应立即使用隔绝式呼吸器。
 
  3、需要呼吸器的工作,应有两个在一起伴行,以彼此照应。
 
  4、佩戴者在使用中,应随时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根据撤离到安全地点的距离和时间,及时撤离灾区现场,或听到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后及时撤离灾区现场。
 
  5、一旦进入空气污染区,呼吸器不应取下,直到离开污染区后,同事还应注意不能因能见度有所改善,就认为该区域已无污染,误将呼吸器卸下。
 
  6、打开气瓶阀时,为确保供气充足,阀门必须拧开2圈以上,或全部打开。
 
  7、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碰撞、划伤和敲击,避免高温烘烤和高寒冷冻及阳光下暴晒,油漆脱落应及时修补,防止瓶壁生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提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超高强度钢空气瓶的使用年限为12年。
 
  8、气瓶内的空气不能全部用尽,应留下不小于0.05MPa压力的剩余空气。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www.afzha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www.afzhan.com)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编辑精选

更多

本站精选

更多

专题推荐

更多

名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