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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矿用移动电缆的敷设

2015年05月26日 17:25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点击量:894

MYP矿用移动电缆的敷设

MYP矿用移动电缆*  :4006621296   

敷设要求

矿用电缆的敷设

为了尽量减少和防止电缆事故(漏电、短路)的发生,保证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敷设电缆时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MYP矿用移动电缆悬挂的要求

  井下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必须悬挂。其具体方法(或标准)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30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MYP矿用移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MYP矿用移动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沿钻孔敷设的MYP矿用移动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5)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MYP矿用移动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6)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

  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7)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9)为避免电缆运行中受到外力的冲击,发生漏电、短路等不安全故障或事故,下列地点不应敷设电缆:

  ①在总回风巷和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运输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②溜放煤、矸石和材料的巷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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