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威尔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初级会员 | 第16年

13851307120

碳纤维瓶6.8升

参  考  价面议
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产品型号

品       牌

厂商性质生产商

所  在  地盐城市

更新时间:2021-02-25 16:28:23浏览次数:2205次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 智慧城市网
碳纤维瓶6.8升: 东台市威尔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全面具、半面具、系列长管面具、长管呼吸器、电动送风呼吸器、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人体防护服、轻型防化服、化学护目镜、重型防化服、消防隔热服、防化隔热服、空气质量分析仪、面具面罩检测仪、气密服检测仪、呼吸器综合检测仪……

碳纤维瓶6.8升

采用的优质碳纤维、进口环氧树脂,经缠绕、高温固化等十几道工序精加工而成,比金属气瓶(钢瓶,铝合金无缝气瓶)具有更优良的性能,气瓶工作压力30Mpa,从而增加了储气量,重量比同容积的金属气瓶减轻50%,使使用者更加轻松自如,在高层楼或深度的地下如矿井等遇到救护情况或严重灾害情况下使用更方便。复合气瓶也是电的不良导体,并且复合气瓶在侵蚀和腐蚀场合下呈现中和性,因而更加安全。 

碳纤维瓶6.8升

 气瓶使用说明书  1、铝内胆 碳纤维全缠 绕复合气 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 运输、储存及使用等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用于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时应符合GA 124-200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规定。气瓶设计寿命为15年。  

2、气瓶充装压力禁止超过气瓶标签标注工作压力(基准 温度20℃) 

 3、保持瓶口螺纹和气瓶内部干燥,气瓶的瓶阀严禁油脂沾染。上 

 4、禁止充装或部分充装任何气瓶标签上未注明的气体。 

 5、禁止移除、模糊或改变气瓶制造商的标签或标志。  

6、禁止将气瓶*放气(保留0.1 MPa),除非卸下阀门。  

7、禁止对超过复检周期的气瓶进行充气,气瓶检验周期为3年,检验应由经批准有检测资格的检测单位执行。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 全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经受碰撞、火烧或 其它破坏的气瓶应停止使用,并按有关标准、规范进 行检测。 

 8、禁止人工加热气瓶。  

9、发现纤维断裂、损伤或明显划痕,不应充装。 

 10、禁止充装漏气气瓶

 

会员登录

×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X
该信息已收藏!
标签:
保存成功

(空格分隔,最多3个,单个标签最多10个字符)

常用:

提示

X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拨打电话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