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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恒远提供-七月总结标准品的复标

阅读:1963          发布时间:2014-8-1

    眼见这个七月结束了,我公司在昨日下午15时召开了一个七月总结会议,本次会议的重点为主营产品标准品,会议结束之后我司实验技术部门来电与王讨论相关产品的技术信息。
    配制不需标定的标准液可采用分析纯物质进行配制,配制用水应为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为防其存放后可能吸潮,标定前应干燥至恒重。
    
滴定液的标定、复标:
    滴定液配制摇匀须放置三天后再标定,标定方法按药典执行。一般由一人标定,第二人复标,标定须作平行标定,并不得少于3次,且其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1%。标定和复标二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0.15%,否则重标,如标定和复标误差符合要求,则将二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滴定结果。
    复标合格的滴定液及配制好的标准溶液,须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浓度,配制日期、标定日期、温度、标定人、复标人、使用效期等。滴定液应定期复标,其使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超过期限不得使用)。
    
根据药典规定:
    配制高氯酸滴定液时应在常温下进行,使用时温度与标定温差过大(不超过4℃或超过10℃以上),应折算或重新标定。

   上海恒远标准品提供全程实验技术指导,实验技术先进、完善、稳定,购我公司产品为您包邮送货上门,代理、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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