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产品

  • 行业产品

山东澜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山东澜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张家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型号区别

张家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型号区别

返回列表页
参  考  价面议
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产品型号LD

品       牌

厂商性质生产商

所  在  地潍坊市

更新时间:2019-10-29 14:48:35浏览次数:223次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 智慧城市网

经营模式:生产厂家

商铺产品:500条

所在地区:山东潍坊市

联系人:陈经理 (经理)

产品简介

张家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型号区别
高浓度是指废水中含有的有机物较多,其表征为COD值较高,往往过万。对于此类废水单纯依靠好氧生物处理是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高氨氮是指水中含有NH4+较高,其对厌氧产甲烷过程有十分强烈的抑制作用。难降解是指废水中可直接被微生物利用的成分较少,B/C值较低,不适宜采用生化法处理,往往需要进行预处理来提

详细介绍

张家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型号区别

 

  

 

项目设施所有权条款

在我国对于新建的特许经营项目一概冠以BOT模式,而对设施的所有权一般均未在特许权合同中明确。如果项目公司是土地使用权人,所有的立项文件都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则在项目建成以后,这些资产也应列为项目公司名下,项目公司事实拥有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因此,投资人在合同谈判中,如果政府部门不愿意明确项目设施所有权的,投资人必须要求以项目公司为投资主体办理项目所有批文,并明确项目公司是土地使用权人。

 

征地条款

在我国土地的征用具有强制性,征用主体是政府。因此,BOT项目应由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再以划拨形式用于项目。投资人需要注意审查项目选址是否已经履行了规划等部门的审批程序。征地拆迁的延误会导致项目进度延误,并增加投资人的成本,因此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应在BOT合同中对征地拆迁的进度及延误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担保条款

(1) 投资人的担保

BOT项目通常政府会要求投资人提供履约的担保。从资金方面保证项目得以顺利地实施。作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会增加财务成本,因此,在合同的谈判中应尽量说服政府免除投资人提供的担保或降低担保条件。

 

张家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型号区别


感兴趣的产品PRODUCTS YOU ARE INTERESTED IN

智慧城市网 设计制作,未经允许翻录必究 .      Copyright(C) 2021 https://www.afzhan.com,All rights reserved.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智慧城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

会员登录

×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登录 后再收藏

提示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