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产品

  • 行业产品

潍坊日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潍坊日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食品加工污水处理设备>>广西柳州市食品加工厂污水处理

广西柳州市食品加工厂污水处理

返回列表页
参  考  价面议
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产品型号

品       牌

厂商性质生产商

所  在  地潍坊市

联系方式:刘帅查看联系方式

更新时间:2018-08-20 13:55:55浏览次数:413次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 智慧城市网

经营模式:生产厂家

商铺产品:120条

所在地区:山东潍坊市

联系人:刘帅 (销售)

产品简介

广西柳州市食品加工厂污水处理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可埋入地表下,设备上方地表可作为绿化或其他用地,不需要建房及采暖和保温,全自动控制,不需人员管理无污泥回流操作简单,维修方便。适用范围广,处理效果好。

详细介绍

潍坊日丽环保闫雪为您简介食品加工厂排污标准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规定:除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92)》外,其他一切排放废水的食品生产单位一律执行该标准。

 

标准分级

排入GB 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 3097-82(海水水质标准)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GB 3838IVV类水域和排入GB 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废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排入未设置二级废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废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上述规定。

 

标准分类 

(1)根据污染物其性质及控制方法分为二类:

 

*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废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髙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髙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2)食品加工废水排放标准具体限值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允许排水量。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髙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和表2的规定。

广西柳州市食品加工厂污水处理

广西柳州市食品加工厂污水处理


感兴趣的产品PRODUCTS YOU ARE INTERESTED IN

智慧城市网 设计制作,未经允许翻录必究 .      Copyright(C) 2021 https://www.afzhan.com,All rights reserved.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智慧城市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温馨提示: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

会员登录

×

请输入账号

请输入密码

=

请输验证码

收藏该商铺

登录 后再收藏

提示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