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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阅读:1265          发布时间:2021-9-1
  1 标准编制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规范全省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防治管 理水平,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 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 计划(2018-2020 年)》(鲁政发〔2018〕17 号)《山东省扬尘污染 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 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生态 环境厅设立了山东省《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项目,由山 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承担标准编制工作。
 
  1.2 工作过程 (1)2020 年 9-11 月,成立标准编制组,开展文献资料调研,对 我省环境管理需求和国内有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进行了研究,总 结了我省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现状、存在问题、主要防治技术,编制完 成标准开题报告和标准草案。 (2)2020 年 12 月,召开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意见对开题报告 和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3)2021 年 1 月,召开并通过标准开题论证会。 (4)2021 年 2-6 月,编制组赴省内淄博、烟台、潍坊、德州等 市工业企业、港口码头、露天矿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 1场、建设项目弃土场进行现场调研,与当地扬尘管理部门和企业开展 座谈,了解堆场扬尘的产生、防治技术等情况。 (5)2021 年 7 月,召开标准座谈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标准名称修改为《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形成标准征求意见 稿。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2.1 扬尘污染防控形势发展需要 近年来,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 年均浓度均大幅度改善。2020 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 4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 80μg/m3,是环境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的 1.31 倍、1.14 倍,距离全面达标仍有较大差距。相关研 究结果表明扬尘是造成城市颗粒物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2017年, 济南、青岛、济宁、威海、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 8 市的环境空 气颗粒物源解析数据表明,扬尘对大气 PM10 浓度的贡献平均在 62% 左右,而堆场扬尘对扬尘中 PM10 浓度的贡献平均在 20%左右,最高 达 41%,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向精细化防控方向发展,急需通过采取管 控措施对堆场扬尘排放进行控制。
 
  2.2 落实和省有关要求的需要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我省出台了大批文件,对扬尘 2污染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发〔2018〕22 号)中提出,要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物料堆放覆盖、 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2019 年 5 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自 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六部门 联合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切实降低港口码头、露天 矿山、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各类堆场扬尘 污染。有效遏制堆场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实现全省环境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为了更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堆场扬尘污染, 有必要针对堆场扬尘的污染特点、防治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 开展堆场扬尘排放标准编制工作,有利于为堆场扬尘的防治管理提供 技术支撑,为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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