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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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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号兰州大华

品       牌

厂商性质其他

所  在  地兰州市

更新时间:2021-08-27 16:02:03浏览次数:16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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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尺寸 0mm 产品功能 高空抛物
产品外形 枪机 产品重量 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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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像素 400/800 最低照度 0.1Lux,0.01Lux,0.001Lux,1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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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的危害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的责任,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一、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

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

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二、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补偿责任(一般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三、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四、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①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②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③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



















1.烟头

设定场景:抽完香烟,往后一甩--看来潇洒,可烟头还没灭呢。

杀伤力: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广州也发生过类似原因引起的火灾。

2.菜刀(以及其他铁器)

设定场景:大多发生于家庭成员争执、打斗中。飞刀往往直接飞下楼去。

杀伤力:刀具下坠,如遇上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3.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

设定场景:酒后亢奋,摔啤酒瓶来发泄。

杀伤力:啤酒瓶高空着地后会产生爆裂、碎开,碎片飞溅。

4.花盆

设定场景:台风到来、小孩玩闹导致花盆坠落事件发生。

杀伤力:花盆砸到路上,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5.砖石

设定场景:市民装修后石材堆放在阳台或者窗台上,遭遇台风或者小孩玩闹互扔。

杀伤力: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6.爆竹

设定场景:孩童玩爆竹,喜欢从上往下扔。

杀伤力:轻则让途人受到惊吓,重则引发火灾、伤害幼童。

7.晾衣竿

设定场景:遭遇台风或者晾洗衣服时不注意,容易脱落。

杀伤力: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袭入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折叠治不了缺德鬼,戴安全帽出门?



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通病"。广州海珠区赤岗北路泓景花园的物业主管唐作田说,在参加市物管协会组织的交流会时,几百个物管纷纷表示,高空抛物让人头疼。有小区业主开玩笑道,出门就要戴安全帽。

市民:业主租客齐负责

住海珠广场的朱先生说,在城乡接合部中有不少横街窄巷,楼上抛掷物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他建议,为了提高租客和房东的关注度,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都要负连带的赔偿责任。

物管:要靠自我约束

唐作田认为,要解决高空抛物问题,最主要只能靠自我约束。她说,作为物管部门,只能加强宣传力度,高空抛物高空抛物提醒居民注意。她曾经在小区内举办过一次高空抛物实物展和抵制高空抛物签名活动,以实物展示的办法告诉业主高空掷物的危害。"效果十分明显,但过了一段时间又复发。"她说,为此已准备发起第二届小区抵制高空抛物展览和宣传活动。她还说,曾经有小区业主提议在楼下安装摄像头,用技术手段监控取证,但实际效果并不好,"很多时候看不清楚,根本不能作证"。

律师:肇事者要负刑责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旭阳说,人们从楼上往下扔东西造成路人受伤或死亡,这种结果往往是由于肇事者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或者能够预见但过于自信。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征夫补充说,在民事上,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朱征夫说,这样规定有助于住户之间互相监督。

市容处罚规定

根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内容规定:乱倒生活废弃物的,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的,随意抛弃死禽畜的,按每次(头)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高空抛物导致他人伤害,如不能举证当事人赔偿,则损失赔偿文字共同承担。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因为从上而下的力度会变得很大。空啤酒瓶在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可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在18楼甩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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