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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控制集中电源型24/36v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免费做报价单

阅读:217发布时间:2020-9-9

3.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控制方式可分为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3.1.2 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构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及日常管理及维护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

  3 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

3.1.3 系统设计应遵循系统架构简洁、控制简单的基本设计原则,包括灯具布置、系统配电、系统在非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系统在火灾状态下的控制设计;集中控制型系统尚应包括应急照明控制器和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

3.1.4 系统设计前,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以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确定各水平疏散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疏散指示方案应包括确定各区域疏散路径、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方向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和指示疏散出口、安全出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以下简称“出口标志灯”)的工作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一种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按照短路径疏散的原则确定该区域的疏散指示方案。

  2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区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要借用相邻防火分区疏散的防火分区,应根据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可借用和不可借用的两种情况,分别按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原则确定相应的疏散指示方案。

   2)需要采用不同疏散预案的交通隧道、地铁隧道、地铁站台和站厅等场所,应分别按照短路径疏散原则和避险疏散原则确定相应疏散指示方案;其中,按短路径疏散原则确定的疏散指示方案应为该场所默认的疏散指示方案。

3.1.5 系统中的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以下简称“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灯具应选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规定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3.1.6 住宅建筑中,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用日常照明。

 

Ⅱ 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

 

3.3.3 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等为基本单元设置配电回路;

  2 除住宅建筑外,不同的防火分区、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不能共用同一配电回路;

  3 避难走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4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内设置的灯具应由前室所在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5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3.3.4 竖向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疏散楼梯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2 敞开楼梯间内设置的灯具应由灯具所在楼层或就近楼层的配电回路供电;

  3 避难层和避难层连接的下行楼梯间应单独设置配电回路。

3.3.5 任一配电回路配接灯具的数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接灯具的数量不宜超过60只;

  2 道路交通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宜超过1000m;

  3 地铁隧道内,配接灯具的范围不应超过一个区间的1/2。

3.3.6 任一配电回路的额定功率、额定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接灯具的额定功率总和不应大于配电回路额定功率的80%;

  2 A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6A;B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10A。

 

Ⅲ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计

 

3.3.7 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进、出线口分开设置在箱体下部的产品;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2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设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配电间或电气竖井内。

   2)人员密集场所,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非人员密集场所,多个相邻防火分区可设置一个共用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3)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封闭楼梯间宜设置独立的应急照明配电箱。

  3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消防电源的应急回路或所在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消防电源配电箱供电;

   2)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台和站厅的正常照明配电箱供电;

   3)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变压装置可设置在应急照明配电箱内或其附近。

  4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12路;

   2)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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