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省道与元华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
项目编号:[350181]KMJ[GK]201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公安局
地址:福清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汪柯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5号宏建大厦A号楼10层1-2号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 交通管理设备 否 1批 投标保证金14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5:42 至 2017年11月28日 15:4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117.27.88.250:9306/notice/noticeinfo/3667/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5号宏建大厦A号楼10层1-2号间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