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交口县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高清卡口及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交口县交通警察大队高清卡口及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JKZFCG2017-034
三.预算金额:7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共壹包,主要内容是高清卡口及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
4、交货地点:吕梁市交口县。
5、付款方式:由中标人先行垫付,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视财政能力情况分期分批付款。
五.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明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凭证(前半年的投标人缴纳社保发票);纳税凭证(前半年的投标人的纳税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招标公告之后);“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项目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
(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政府采购中心4层会议室(交口县云梦街6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8日下午15:00分。
地点:山西泰瑞国际商务酒店4层会议室(太原小店区长风街7号和信摩尔对面)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交口县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陈先生
集采机构:山西省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交口县云梦街6号
联系人: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