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预算:2600000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2投标人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本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
(1)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600万以上(含600万)像素超宽动态人脸抓拍网络摄像机、视频云结构设备、公安大数据设备、人脸系统专用图片云存储设备、人脸平台接入系统)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分公司及办事处公章无效)。
(2)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600万以上(含600万)像素超宽动态人脸抓拍网络摄像机、视频云结构设备、公安大数据设备、人脸系统专用图片云存储设备、人脸平台接入系统)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分公司及办事处公章无效)
2.3 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社会建设,对企业注册资金及相关资质无特殊要求,不在做具体要求。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④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2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负1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7月14日下午15:30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 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台前县公安局
联系人:肖先生
地址:台前县纬六路东段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濮阳市开州中路74号万里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