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资讯

智慧城市网 > 资讯 > 企业关注 > 正文

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生活垃圾采样和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2024-03-19 18:52:47 住建部 点击量:37957
  【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10号),住建部组织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生活垃圾采样和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采样和检测的总体要求、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和样品检测;适用于为获得生活垃圾基础特性数据所需的生活垃圾采样和检测。
 
  各类生活垃圾采样和检测基本要求:
 
  a)各类生活垃圾采样点应根据工作目的,匹配调查范围,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b)未分类生活垃圾的采样和检测方法参照其他垃圾。
 
  c)其他垃圾(混合垃圾)、厨余垃圾采样点可设置在产生源、收集站、转运站或处理设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采样点可设置在产生源、收集站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d)环卫行业管理的生活垃圾采样点宜设置在产生源。
 
  e)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生活垃圾采样点宜设置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f)各类生活垃圾的检测工作应根据工作目标,按需设置检测项目(见表5),其他垃圾(混合垃圾)的检测项目宜包含物理组分、含水率、热值,厨余垃圾的检测项目宜包含物理组分、含水率、碳氮比,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检测项目宜包含物理组分。
 
  生活垃圾检测项目:
 
  其他垃圾(混合垃圾):容重、物理组分、含水率、灰分、挥发分、热值、有机质、总铬、汞、pH、镉、铅、砷、全氮、全磷、全钾、六元素、热重、总碳、矿物碳
 
  厨余垃圾:容重、物理组分、含水率、含盐量、含油率、钠离子含量、蛋白质含量、有机质含量、碳氮比、pH、生化产甲烷潜力、总养分、全氮、全磷、全钾、总铬、总汞、总镉、总铅、总砷
 
  可回收物:物理组分
 
  有害垃圾:物理组分
 
  (详见附件)
 
  原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生活垃圾采样和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凡来源标明“智慧城市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所有未标明来源为“智慧城市网”的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智慧城市网”不对这些第三方内容或链接做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内容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资讯视频会议协会

咨询中心

服务咨询QQ交谈

在线客服QQ交谈

媒体合作QQ交谈

展会合作QQ交谈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