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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条例》解读来啦

2024-03-06 08:59:54 福建消防 点击量:34171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已于2023年5月3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01   修订背景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安全屏障。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福建省消防条例》自2012年12月14日发布已有十余年时间,不少内容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位法有关规定不一致,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福建省消防工作的需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提高消防法治化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开展《条例》修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有效应对机制,总结和固化好的经验做法,补齐制度上的短板和漏洞,以更好地适应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02    整体框架
 
  《条例》共8章73条,章节目录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五章   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03    修订亮点
 
  充分顺应消防体制改革
 
  一是明确消防部门综合监管职责。《条例》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承担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建立消防救援荣誉体系。《条例》明确规定全省要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并根据消防部门承担地方事权的特点,在全国首次明确了应当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人员纳入地方表彰和奖励范围。
 
  三是完善消防职业优待保障。《条例》明确了地方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安置、抚恤以及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安置等方面的优待保障政策。
 
  四是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专门增加“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一章,明确了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不同等级火灾事故的分级调查权限和整改评估工作,严格火灾事故调查问责。
 
  全面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是明确消防工作“三管三必须”原则。《条例》首次在法规层面规定了消防工作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消防“三管三必须”原则,为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提供遵循。
 
  二是明确“消安委”的法律地位,健全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实行“全覆盖”监管,并进一步细化相关单位、社会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机制。消防审验职责划转住建部门后,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全过程监管协作,《条例》规定了消防、住建、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以及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的消防安全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
 
  健全优化消防监管模式
 
  一是依法实施信用监督。《条例》授权消防、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制定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针对消防安全领域的严重危害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纳入失信”机制。
 
  二是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规定适用消防监督抽查的,由消防救援机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三是全面加强智慧监管。《条例》规定政府应加强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推广应用智能防控措施,通过运用先进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四是筑牢基层监管根基。为适应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省政府将16项行政处罚权授予乡镇(街道),对部分消防违法行为通过法规的形式直接授予乡镇(街道)进行处罚,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通过委托执法等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组织行使消防行政处罚权,以适应执法权重心下移、解决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需要。
 
  精准聚焦火灾防控难点
 
  一是强化石化安全保障。立足福建省跻身于全国石化大省实际,《条例》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明确了相关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
 
  二是强化古建筑消防保障措施。为进一步释放文旅产业活力,《条例》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古建筑的经营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如遇因客观原因无法满足消防技术标准的,可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制定与保护相匹配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三是保障“生命通道”通畅。《条例》明确了公安监管、乡镇(街道)、城管和消防部门对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查处分工。
 
  积极回应民生关注热点
 
  一是提升民宿安全条件。《条例》订立刚性规定,明确属地政府应当加强农家乐、民宿集中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消防条件;从事民俗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相应消防安全措施和设施器材。
 
  二是加强电动车管控。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现状,《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及其场所设置要求做出具体规定,并突出强调了物业服务人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了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但应当办理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的,可优化办理审批手续。
 
  四是加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帮扶。针对火灾亡人多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情况,《条例》明确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对弱势群体进行消防安全登记,加强消防安全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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