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网 行业标准】8月15日,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以下简称“信标委”)发布关于征求《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第1部分:系统设计和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安排,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第 1部分:系统设计和规范》(计划代号: 20230156-T-469)和《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第 4 部分:真值与视频标注程序》(计划代号:20230157-T-469)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信标委现就两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第1部分:系统设计和规范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第1部分:系统设计和规范》由信标委(SAC/TC28)提出并归口,主要内容是从整体上规范和指导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文件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30137-1,提供了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主要是AFR)在视频监控系统(VSS)中多种场景的应用指导,包括针对观察名单的实时操作和视频数据的事后分析,以及从摄像头的选择和布置指南到系统规范、测试和维护等。文件强调了需要建立健全的治理流程,以确保所实施的安全、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措施适用于使用VSS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并在部署的系统中考量社会因素,还给出了VSS 中相关识别和检测任务的信息。
第4部分:真值与视频标注程序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第4部分:真值与视频标注程序》由信标委(SAC/TC28)提出并归口,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要内容是用于指导规范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生物特征识别相关的真值与标注程序。
标准等同采用ISO/IEC国际标准:ISO/IEC 30137-4:2021。主要内容包括:提供一份对视频监控系统中出现的人、人脸、以及其他身体部位和任意主体进行标注的规范。标注对象包括人脸、嘴巴、躯干、虹膜、指纹、掌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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