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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将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2022-05-20 09:08:02 工业和信息化部 点击量:35222
  【智慧城市网 时事聚焦】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本次大赛旨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赛道赛、境外区域赛和总决赛组成(组织方案见下文附件1)。区域赛共举办35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题赛共举办5场,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共举办,着力发掘、培育并持续服务一批产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项目,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助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赛道赛共举办6场,由秘书处办公室会同龙头企业举办,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通过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整体提升。境外区域赛决赛1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举办,广泛连接全球创新资源,推动境外项目在境内落地对接。
 
  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主办,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单位承办。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500强、50强和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本次大赛中优秀项目将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同时将向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企业在入驻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创客中国”全国500强企业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予以政策支持。
 
  附件1: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二、组织单位
 
  (一)全国总决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区域赛组织单位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三)专题赛组织单位
 
  秘书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举办。
 
  (四)赛道赛组织单位
 
  秘书处办公室会同龙头企业负责组织,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等可根据需要参与办赛。
 
  (五)境外区域赛(决赛)组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举办。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报备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展会类活动计划申报的有关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办赛龙头企业分别申报区域赛、专题赛、境外赛、赛道赛赛事计划。其中,专题赛、赛道赛须征询部内相关业务司局同意;境外区域赛须征询部国际合作司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后,各赛事举办单位按照第七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计划及要求向组委会报送赛事备案表,不得随意更改、增设赛事。
 
  (二)举办区域赛(35场)
 
  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举办,项目来源于所辖区域内参赛者报名。区域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
 
  (三)举办专题赛(共5场)
 
  在大赛秘书处指导下,秘书处办公室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举办,围绕在全国具有规模优势和影响力的地方主导产业,发掘、培育并持续服务一批产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企业,加速整合相关资源,激发产业活力,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助力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题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业务司局加强沟通。
 
  (四)举办赛道赛(共6场)
 
  在大赛秘书处指导下,秘书处办公室会同龙头企业负责组织,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等可根据需要参与举办。赛道赛应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全链条相关领域,包括产业链发展基础性通用性的“卡脖子”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关键核心零部件生产、新材料研制、关键核心工艺和基础软件、工具研发、算法模型以及特定应用场景创新解决方案等,采取定向、定类、直接命题等方式设计“题目”,面向中小企业和创客团队广泛征集“答案”。赛道赛主要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作用,赛事赛程、答题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赛道赛举办单位自行确定。
 
  (五)举办境外区域赛(共1场)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会牵头举办,聚焦搭建中外创新资源对接桥梁,促进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创业者、投资机构共同合作,推动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境外区域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举办单位自行确定,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合作司加强沟通,向第七届“创客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推荐参赛项目,不以部名义和“创客中国”名称举办。
 
  (六)项目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办赛龙头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分别按要求书面加盖公章向组委会推荐各赛获奖项目前16名(企业组前10名、创客组前6名),经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500强备选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可向组委会推荐本校创新创业类赛事获奖项目前5名(注明企业组或创客组)。经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500强备选名单。
 
  全国500强备选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日。所推荐项目须为推荐截止日期前经区域赛、专题赛、赛道赛、境外区域赛决赛选拔胜出,且已导入大赛项目库。
 
  (七)全国500强和50强专家评审
 
  由大赛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拔抽取,在各举办单位推荐项目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从全国500强备选名单中产生全国500强(企业组300强和创客组200强)和50强(企业组30强和创客组20强)。经组委会同意后,全国500强和全国50强项目名单分别于大赛总决赛之前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八)举办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经全国50强项目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委当场亮分、现场公证,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全国总决赛拟于2022年10月底前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全国总决赛设置企业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16名,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胜奖8名。
 
  四、赛事专报
 
  大赛建立赛事专报机制,具体工作要求由秘书处办公室另行通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办赛龙头企业须严格按照大赛专报机制有关要求,原则上每季度编制并报送赛事专报,重点介绍赛事筹备组织、参赛项目特色服务及成效、优秀项目培育成长案例等情况。赛事总结于各赛事结束10天内报送大赛组委会。
 
  五、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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