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资讯

智慧城市网 > 资讯 > 城市在线 > 正文

安防人自己专业的职称评审政策出台实施

2020-11-24 17:02:29 浙江省安防协会 点击量:37895
  【安防展览网 城市在线】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9号),标志着安防人自己专业的职称评审将起步实施。
 
  该文件授权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组建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接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文件明确评审对象是指我省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全产业链范畴的工程设计、产品制造、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中共*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了推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职称改革,建立适合安防专业特点的职称评审体系、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推进浙江省安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和浙江省经信厅的指导下,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积极响应职称改革精神,承担行业责任,组建工作专班,组织行业智库多次专题研讨,在政府主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热情帮助下,完成了相关申请和方案,积极争取职称改革政策惠及安防行业。
 
  目前,浙江省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改革内容是分设专业、制定评价标准、创新评价体系。在工程系列中将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分设出来,独立设置了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工程设计、产品制造、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制定了行业特性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在评价内容上打破了学历、资历、论文门槛,突出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标志性业绩和成果,真正实现“干什么、评什么”,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
 
  接下来,浙江安防协会将在省人社厅和省经信厅的指导下,部署并落实好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为安防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作用。
 

声明:凡来源标明“智慧城市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所有未标明来源为“智慧城市网”的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智慧城市网”不对这些第三方内容或链接做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内容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资讯视频会议协会

咨询中心

服务咨询QQ交谈

在线客服QQ交谈

媒体合作QQ交谈

展会合作QQ交谈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