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代理制商业模式主导智能家居市场
2011年11月24日 11:35:04来源:数智网点击量:4579
结合国内智能家居制造企业,其普遍采用总代理制商业模式。如前文所述,总代理制商业模式,可以解决企业的资金困难和队伍构建困难。而国内智能家居制造企业大的短板为资金受限,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基本上选择总代理制。但是,这种商业模式的缺陷亦非常明显。
,经销商通常会销售产品利润较大的产品,如果智能家居企业不推出新产品,经销商可能会从利润的角度终止与其合作。与此同时,经销商的市场风险也在不断的加大。首先,经销商向消费者推出新合作伙伴的产品,消费者的认可需要一个过程。其次,经销商与企业全方面的合作需要时间来磨合。
第二,智能家居制造企业无法拥有长期合作的销售平台。的经销商选择产品稳定,售后服务质量好的企业合作。若企业的产品质量不够稳定,且对经销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支持力度不大,则经销商会终止与其合作。
联销体模式或创全新突破
国内的智能家居制造企业尝试联销体商业模式,即智能家居企业与的经销商分别出资,成立联销体机构。一旦双方捆绑在一起,共同的利益促使双方长期合作。
这种商业模式的优点:,经销商面对终端消费者,时间了解不同层次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包括产品的需求和价格的需求等。经销商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制造企业,制造企业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开发出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国内的智能家居企业的创始人多数偏好于技术,但是,技术的创新未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
第二,制造企业拥有一个好的销售平台,保证了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企业能够研发新产品、完善产品的稳定性以及提升售后服务质量;
第三,制造企业利润的增长,经销商销售量的增长,可以适当的让利给消费者。价格的走低,使智能家居产品能够更加的平民化。目前,产品价格高亦是阻碍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探索新模式
接触了国内智能家居的集成商,其商业模式大同小异。主要有:开设体验店、与装饰装修公司合作、与地产商合作以及弱电工程商的合作。
在江苏、浙江地区出现了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智能家居集成商,上述传统的商业模式给集成商带来了一定的销售额。但是,智能家居集成领域的尚未出现。集成商开设体验店,与装饰装修公司合作等以此接触到终端消费者,但是个案的合作未能形成规模化的效应。
集成商面对终端消费者,应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集成商需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不一定是在技术上的突破,而是对某一个环节的改造,或是对原有模式的重组创新,甚至是对整个游戏守则的颠覆。商业模式的核心原则包括:客户价值大化原则、持续赢利原则、资源集成原则、融资有效性原则、组织管理率原则、创新原则、风险控制原则等。同时,新的商业模式要具备很强的资源集成能力。
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在于未来的不可预知。那些具有异常商业嗅觉的人,才能够把握商机,迅速崛起,这就是为什么新的商业模式往往由新势力创造,而非相近领域的传统强大势力所创造的原因。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新的商业模式也会层出不穷,而这也正是商业社会的魅力所在。笔者希望智能家居行业涌现出更多新商业模式,以此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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