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当前位置:智慧城市网资讯中心城市在线

新发产品更多
福建试点“刷”手机乘公交车打的
2009年06月25日 10:18:55来源:台海网点击量:1025
         从省经贸委昨日下发的《关于加快福建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获悉,今年我省就将搭建开放、安全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架构,制定技术标准与业务规范,今后乘公交车、打的,您只要拿出手机,“刷”一下就可以了。 

         根据实施意见,除了在公交车上搭建支付终端外,今后我省还将重点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金融证券领域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借助电信运营商建设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办理多种金融业务,实现账户信息查询、存款账户间转账、银证转账、汇款、证券买卖、外汇买卖、股票交易、代缴费等功能。 

         同时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关乎民生的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鼓励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公共事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合作,稳妥分步实现水、电、气、交通违章罚款等公共业务的移动缴纳,有效缓解银行、交警等单位营业厅的排队压力;另外还将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超市、百货等消费领域的应用,利用SMS、GPRS以及CDMA制式作为传递交易数据的通讯载体,扶持零售企业和饮食服务企业广泛应用POS系统,力争5年内覆盖我省80%的大中型商场;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文化娱乐领域的应用,重点发展移动订购影音节目、互动游戏、购买彩票和手机订电影票等多项业务。

         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省移动电话用户2368万户,同比增加560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66.13部/百人,为移动电子商务的兴起奠定了较好基础。而目前,我省移动运营商已经开展了基于手机钱包和小额支付平台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初步实现代缴水电气费、手机充缴移动话费等十多类应用。其中仅福建移动手机支付用户超过130万户,2008年交易金额约6亿元。因此,制定我省关于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很是迫切。
关键词 电子商务GPS
相关阅读更多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正在阅读:福建试点“刷”手机乘公交车打的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afzhan@foxmail.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6384
智慧城市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慧城市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慧城市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慧城市网

抖音号:af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i

视频号

AF智慧城市网

视频号ID:sphF7DOyrojJnp8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小红书

智慧城市

小红书ID:2537047074

打开小红书 扫一扫关注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