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当前位置:智慧城市网资讯中心政策法规

新发产品更多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答记者问
2026年07月02日 17:27:46来源:生态环境部点击量:10408
导读《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背景是什么?制定的主要考虑有哪些?主要内容有哪些?标准实施的效益如何?如何保障标准落地实施?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26)(以下简称《纺织标准》)。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标准的制定背景、主要考虑、重点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纺织标准》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纺织工业在我国发展历史悠久,是支撑国计民生的传统优势产业。纺织生产工艺链长、产品门类繁杂、污水排放总量大、有机物浓度高,其中染整污水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处理难度大。此前,我部针对纺织工业已发布了纺织染整、麻纺、毛纺、缫丝等四项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总体来看现行标准的适用范围未能实现行业全覆盖,同时存在对环境风险较高的染整污水缺乏综合毒性控制、间接排放管控要求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规定较粗放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防控环境风险,推动产业规模和布局优化,强化小散乱治理,同时切实促进园区系统治理和协同减污降碳,引导纺织工业绿色转型,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纺织标准》。
 
  问:《纺织标准》制定的主要考虑有哪些?
 
  答:一是依法治污、差异管控。《纺织标准》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全面规范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同时根据各类细分行业的生产工艺及产污特征,分别确定水污染物控制项目与排放限值,并根据污水间接排放的不同去向,提出差异化管控要求。二是科学治污、绿色发展。在保障环境效益的前提下,允许排污单位与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有条件协商约定排放限值,既减轻了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压力,又促进了园区系统治理、协同减污降碳,实现环境与经济效益双赢。三是精准治污、防范风险。调整细化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污染管控更加精准,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针对染整污水和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增加了斑马鱼卵急性毒性作为综合毒性控制项目,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
 
  问:《纺织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纺织标准》聚焦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和当前环境管理的需求,规定了相应行业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水生态保护,促进减污降碳协同。
 
  一是扩展适用范围及控制项目。《纺织标准》对纺织行业实现全覆盖,同时将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纳入适用范围。同时,为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针对染整生产和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定了斑马鱼卵急性毒性作为表征污水综合毒性的控制项目。
 
  二是优化间接排放管控要求。区分污水的不同排放去向,规定了差异化的管控要求。规定新建染整排污单位不得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现有染整排污单位、其他纺织工业排污单位依法依规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执行间接排放限值,强化源头治理。在不造成管网腐蚀和淤积堵塞、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满足处理能力的前提下,污水排向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综合型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时,允许协商约定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
 
  三是完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结合取水定额标准、清洁生产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等细化了毛纺织、麻纺织、丝绢纺织、染整产品基准排水量,新增了化纤织造、产业用纺织产品基准排水量,可有效防止稀释排放,也为许可排放量确定、环境执法监管提供了明确依据,推动行业节水减污。
 
  问:标准实施的效益如何?
 
  答:《纺织标准》全面加强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有利于促进特征污染物减排,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标准规定的综合毒性控制要求和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严格间排要求,将显著加强对染整污水的环境风险防控,强化水生态保护。标准允许排污单位与下游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协商确定间接排放限值,将促进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发挥规模处理优势,提高处理效率,在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的同时,降低整体污水处理系统的能耗、药耗和碳排放量。因此,标准的实施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问:如何保障标准落地实施?
 
  答:一是做好标准宣贯工作。加大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做好标准解读,积极回应舆论关注热点。面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培训,及时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严格执法监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标准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纺织行业绿色发展。三是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地方推动相关企业有序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污染预防与治理效能,确保达标排放;指导纺织企业和园区规范开展协商排放,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供稿 |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26)答记者问
关键词 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废水处理
相关阅读更多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慧城市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正在阅读: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答记者问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afzhan@foxmail.com
  • 联系电话0571-87756384
智慧城市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慧城市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慧城市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慧城市网

抖音号:af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i

视频号

AF智慧城市网

视频号ID:sphF7DOyrojJnp8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小红书

智慧城市

小红书ID:2537047074

打开小红书 扫一扫关注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