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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5月22日,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汕尾市智能网联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该细则涵盖智能网联汽车和功能型无人车两类对象,明确道路测试可在城市快速路等指定路段开展,示范应用可在指定路段进行载人载物运行,并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全域开放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
原有交通管理规则已难以适配产业发展需求。此前,国内多地已陆续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细则,推动技术落地与场景试点,而此次汕尾四部门联合出台专项细则,立足地方交通实际与产业基础,承接国家、广东省相关管理规范,补齐了本地智驾产业监管的制度空白,构建起多部门协同、全流程管控、高标准准入的管理体系,让企业研发测试、场景示范应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亮点突出、导向清晰,兼具安全性与创新性、规范性与包容性。在管理机制上,汕尾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信、公安、交通、住建等多部门监管职责,同步设立专家咨询评审机制与试点区管理机制,形成各司其职、联动高效的治理格局,破解了智能网联车辆“多领域监管、监管碎片化”的难题。在准入标准上,细则设置严格且科学的前置条件,明确功能型无人车等智能网联车辆申请示范应用,需在对应路段、区域完成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自动驾驶模式道路测试,且全程无交通违法记录、无己方责任交通事故,从源头筑牢安全底线。
同时,细则秉持开放互通的发展理念,推行异地测试结果互认、同类项目免重复检测机制,有效降低企业研发测试成本、缩短项目落地周期,充分释放产业创新活力。在风险管控上,细则明确终止测试与示范应用的各类情形,对严重交通违法、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风险等情况划定红线,通过动态评估、全程监管的模式,实现产业发展与安全管控的动态平衡,为智能网联车辆上路行驶、商业化试点筑牢安全屏障。
智能网联汽车的规范化发展,将为汕尾
城市建设与交通升级带来多重变革。在交通出行领域,智能网联车辆依托高精度感知、智能决策、实时网联交互能力,能够有效规避人为驾驶失误,减少超速、闯红灯、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缓解交通拥堵,提升城市通行效率与出行安全性,助力构建安全、高效、有序的智慧交通体系。
在产业发展领域,细则的落地将吸引智能网联汽车研发、测试、运营、零部件配套等上下游企业集聚汕尾,推动本地汽车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完善地方智能制造产业布局,助力汕尾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在城市治理领域,智能网联技术可广泛应用于无人配送、园区通勤、市政巡检、智慧物流等多元场景,赋能智慧城市精细化治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汕尾智慧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实施细则》的正式施行,为汕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打开了全新发展空间,汕尾将逐步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从道路测试、场景示范到规模化商用的稳步过渡。未来,汕尾将深耕智慧交通应用场景,激活数字经济与智能制造融合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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