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总有机碳toc分析仪水质总有机碳toc分析仪
5. 无机碳的去除
样品中以碳酸盐、重碳酸盐和以溶解态存在的二氧化碳必须在有机碳测试过程前去除,目的是只考虑“有机碳”。样品与试剂混合后其中的无机碳与磷酸发生反应在载气的带动下,二氧化碳从气液分离器逸出。
6. 有机物质的氧化
样品与试剂混合后流入反应器,通过紫外光线的照射及氧化剂过硫酸钠(铵)的作用,样品中的有机碳快速反应,形成二氧化碳。
7. 数据处理
仪器采用连续及间歇式进样相结合,TOC氧化充分,增加了测量范围、提高了仪器的精度、及稳定度。数据处理器采集一定时间的CO2气体浓度,做积分处理及线性拟合。0-5000mg/L的大量程仪器,
在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对化学需氧量(COD)与生化需氧量(BOD5)的一类要求分别是2 mg/L和1 mg/L,还没有引入TOC;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目前仅对BOD5和COD作了相关限定,尚无TOC的量值要求。
为加强环境管理,保护水环境,现批准《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等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7-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8-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9-2003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0-200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2-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以上标准,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表水、工业污水和市粒污水中的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技术
性能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该类仪器的研制生产和性雷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房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带误的内容)成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教励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只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激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193-91水质总有机碳(TOC)的制定非分散红外线吸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