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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市场分析】2025年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分管投资的副主任李春临在回答记者关于“基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问时强调:
“我们将坚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持续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不断迈上新台阶。”这一原则为我国未来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智慧灯杆等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在此背景下,各地政府及智慧灯杆投资运营主体需在政策引导下,精准把握发展节奏,实现高质量、高效益的智慧灯杆建设与运营。
智慧灯杆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载体,在助力城市治理、服务民生需求以及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然而,在当前地方财政压力加剧、债务风险管控趋严的背景下,如何贯彻“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避免盲目扩张和资源浪费,成为智慧灯杆行业发展的关键课题。正在进入规模化的智慧灯杆建设如何把握“超前建设”与“过度超前”的界限?本文将结合行业实际,从投资规划、资本运作、技术赋能和管理革新四个维度,为地方政府和智慧灯杆投资运营主体提供深度建议。
01 投资规划:精准定位,避免“盲目超前”
智慧灯杆作为智慧城市乃至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社会价值。其建设运营近年来呈现快速在全国各地铺开的态势,但部分地区存在“跟风式布局”和不考虑实际场景需求的“功能堆砌”问题,坚持“适度超前”的核心在于需求导向与精准发力,智慧灯杆的投资规划应紧扣国家战略和地方实际需求和资源禀赋,避免“为了超前而超前”。
1.结合国家战略,精准对接地方需求:智慧灯杆建设不仅要符合国家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的战略目标,还要切身聚焦各地交通、照明、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节奏,不做“功能堆砌,不要求“一步到位”,根据各区域匹配应用,在做好适度超前的多功能杆杆体、传输、网络、配电等基础前提下,以街区、街道甚至更小的区域为单位,优先聚焦集成急需的应用功能。例如老旧城区的智慧路灯升级、交通拥堵路段的交通监测、路况分析、交通引导与应急指挥、环境灾害隐患区域的环境气象监测与预警、旅游景区的人流监控与疏导、电动车辆密集区域的充电设施及停车管理系统、产业园区的环境监控分析、数据采集和信息发布等等,不上脱离实际需求的“伪需求”。
2.匹配地方禀赋,避免盲目扩张:各地智慧灯杆建设应避免盲目“超前而超前”,不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特点,上一些“华而不实”的功能模块,或者忽视需求和成本效益在没有明确需求或价值的区域大上智慧灯杆,都会造成有限资源的极大浪费。从前瞻性来看,投资主体要根据本地资源禀赋,紧扣地方经济未来布局,产业链优势,从推动本地产业创新发展、提升招商环境、激发本地消费增长等方面来布局智慧灯杆的建设运营。
在项目规划阶段,应通过“四步论证”模型进行科学评估,即“国家战略匹配度—地方需求紧迫性—自身资源禀赋—财务可持续性”,确保每个项目都具备明确的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
02 资本运作:风险可控,构建良性循环
智慧灯杆项目的投资周期长、资金回流较慢。贯彻“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如何平衡超前投入与风险防控,避免“超前成本陷阱”,成为各地政府与智慧灯杆投资主体必须解决的问题。在资本运作方面,智慧灯杆投资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多元化融资渠道:要加大智慧灯杆项目的融资创新,用好政策“东风”,借助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补助资金、财政补贴、地方政府专项债、绿色债券、政策性贷款等低成本融资手段,降低资本成本。同时,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或引入社会资本,提高资本运作的灵活性。
2.做好收益规划:智慧灯杆的运营周期长达十几年甚至三十年,需要做好短、中、长期收益规划,并基于收入做好科学的分期投资。智慧灯杆的收益,除节省电费、杆体集约带来的成本收益外,要紧跟社会需求广泛拓展to G和to B的设备挂载集成服务收益和to C的市场化服务收益,也要深度挖掘流量、数据服务收益潜力,确保投建前明确可持续经营路径。
3.科学的项目评估机制:针对智慧灯杆项目的适度超前布局,投资主体需要设立合理的回报评估机制,如设定刚性回报指标、财政补贴年限等,以确保项目的资金安全和可持续运营。对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应明确财政付费比例和期限;对市场化项目,则需确保内部收益率(IRR)达到行业基准。对于技术不确定性较高的新项目,应该采用“小步快跑”模式,逐步推进,降低投资风险。
4.优化资产退出机制:智慧灯杆建设项目的回报周期较长,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对成熟的智慧灯杆项目可以通过股权转让、上市或其他资产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回收和变现,防止资金滞留。对低效资产则需果断处置,避免资源长期沉淀。
通过闭环思维平衡超前投入与风险防控,智慧灯杆投资主体方可实现资本良性循环,保障财务健康。
03 技术赋能:客户导向,避免“技术过度超前”
智慧灯杆作为长期运营的技术密集型基础设施,其功能设计和技术应用应以中短期实际需求为导向,而非单纯追求技术先进性。
1. 技术应用符合实际需求:智慧灯杆的应用技术应当以迅速满足政府与市场需求为导向,而非单纯追求技术先进性,超前部署成本高但收益仍不清晰的新技术应用。智慧灯杆建设中,应重点关注城市交通、环保、公共安全等需求痛点,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的合理应用。例如即使引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也是基于投入产出比来部署。
2.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体验:智慧灯杆的建设及应用技术,应当可迅速有助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治理及公共服务的运营效率,借项目打通部门壁垒,推动地方政府应牵头建立长效协同机制,明确职责与收益分配,以“多杆合一”、“多感合一”、“一杆多用”效益促多部门共建共享。同时面向政府、企业、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加智慧灯杆服务的使用频率,避免技术投资带来的资源浪费。避免“技术崇拜”,超前部署不成熟或缺乏实际应用场景的技术应用,导致资源浪费。
技术赋能的核心是“业务驱动”,智慧灯杆运营主体需避免盲目追求技术先进性,而应聚焦客户需求,实现技术与场景的深度融合。
04 结语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原则,不是建设减速信号,而是要求更聪明的“超前”,对于智慧灯杆的建设运营,就是:
● 不超载冗余功能堆砌未来的债务负担;
● 不超前部署成本远高于收益的技术应用;
● 不孤立建设脱离服务场景的“摆设工程”。
国家发改委的发声所释放的信号,提醒智慧灯杆建设必须从“规模扩张”转向“精准价值创造”。谁先实现技术理性与商业效益的平衡,谁才能真正点亮智慧灯杆的未来之路。顺势而为,在“十五五”及未来更长的发展周期内,各地政府和智慧灯杆投资运营主体应以这一原则为指导,在业务布局、资本运作、技术应用等方面精准发力。唯有如此,智慧灯杆作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持续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