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安全防范系统宜由防爆安检、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出人口控制、围界防护等子系统组成。
机场安全防范工程技术与施工要求
一、民用机场安全防范系统
民用机场安防系统的设计应考虑: ①与机场消防报警建筑设备监控旅客离港管理等有关系统联动;②视频图像的远程传输问题。
民用机场安捡区应设置防爆安检系统,包括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爆炸物检测仪、防爆装置及其他附属设备;
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对进行安检的旅客、行李、证件及检查过程进行监视记录且应能迅速检索单人的全部资料。
二、飞行区封闭设施
( 1 )飞行区周边须修建围栏(或围墙)及其配套设施,使之与航站区及周边地区隔离,飞行区围栏(墙)应当坚固耐久,防攀(钻)越,使人员、车辆及牲畜等不能随意进入飞行区,对飞行区等级为4D (含4D )以上的机场,围栏(墙) 净高度应不低于2. 5m;对飞行区等级为4C (含4 C )以下的机场,视外部环境而异,围栏(墙)的高度可在2. 2?2. 5m范围选定。
三、航站楼安全设施
手提物品及人身安全检查通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安全检查通道的数量要与高峰小时旅客流量相适应。一般按高峰小时旅客出港流量每200人设置一个通道,不足200人的按200人设置,所有机场都应有备份通道,对航班量少的机场备份通道和内部工作人员通道可以合用。
2 )每个安全检查通道的安全检查现场不小于40m2,旅客候检等待通道的长度不小于20m,或旅客候检室的面积不小于40m2。
四、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
五、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一)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一般规定
( 1 )民用机场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应采用符合P A L 制式的视频设备。
( 2 )系统应由摄像、传输、显示和控制四部分组成,并应配置录制、存储、回放、视频打印等设备。
(二)摄像机的安装
( 1 )摄像机、云台、防护罩的雨刷安装前应进行检测和粗调,并检查摄像机机座与支架或云台的安装尺寸;
( 2 )在搬动、架设摄像机过程中,不得打开镜头盖;
( 3 )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宜留有1m 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应固定,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4 )先对摄像机进行初步安装,经通电试看,细调、检查各项功能,观察监视区域的覆盖范围和图像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固定。
(三)光缆的敷设与接续
( 1 )敷设光缆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光缆的牵引端头应做好技术处理,可采用带牵引力自动控制性能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于加强芯上。
( 2)光缆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 m,且每隔1k m要有1 % 的盘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