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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昊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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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要求公布“电子*”鉴定报告

阅读:1399发布时间:2008-12-15

     经市*支队就电子眼位置征询市民意见的消息见报后,连日来,本报每天都会收到几十条读者建议,大家从不同角度谈看法、提建议,参与热情之高超乎记者想象。
疑惑 电子眼和现场处罚会重复吗
   “如果电子眼记录和*现场罚款重叠了,该怎么办?"昨天,李向本报来信反映说,2008年12月9日下午5点40分左右,他驾车至西门外由西向东左转,在西南道口不小心闯了红灯,赶紧刹车,并向后退去。见状,值勤的*在快亮起左转绿灯时向他走来,示意他把车开到旁边。*要过驾照查看,李一再表示自己有过错,*zui后现场罚款100元,并给他撕了5张20元的罚款单。李说,他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现在西门外西南道口有无电子眼,到审验车时,会不会因为电子眼记录和现场处罚而出现双重罚款的问题?如果有,他又该么办?
观点 设提示牌会弱化电子眼作用
    13日,本报刊登了多位读者建议在电子眼前设立提示牌,这样能体现*执法的透明度,但消息刊发后却有读者从“反方"角度,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另外的观点。杨就直言:我认为不应该设提示牌。杨说,司机在考驾照时都学习过交通法,城市道路有限速指示标志的,应在指示的时速内行驶。*没有必要再提醒司机前方有电子*。“难道没有电子*的路段就可以随意行驶?"杨说,如果设立了提示牌,司机可能到那段路会遵章行驶,可是一出范围又不遵守交通法规了,那么电子*应起的作用无形中就会被弱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就起不了监督作用。另外,杨也认为,道路上设立太多的路牌也不美观。他言辞犀利地表示,为那些既不想遵守交通法又害怕罚款的人设立提示牌,无疑是在浪费国家资源。
建议 应该公布电子眼鉴定报告
    王说,他从晚报上得知,其实交管部门在街头安装的电子眼,每年都由西安市*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王建议,这份有关电子眼的年度鉴定报告能否向老百姓予以公布。他说,对经鉴定发现不合格的电子眼,虽然会被相关部门叫停,但在叫停之前,即在路上“上岗"时,*有可能造成误拍甚至误罚。而公布鉴定报告后,驾驶员就可对照自己的违法记录,譬如当年内在同一路段的违法记录心有疑惑,就可以据此鉴定报告向交管部门提出复议。“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执法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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