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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昊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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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系统”助沈大高速违法件数大幅度降低

阅读:1415发布时间:2008-12-3

     据了解,沈大高速公路大连*工作站“电子*系统"于昨日起对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试运行的半个月内,该路段日交通违法件数已由2000余件降低到几百件。
  沈大高速公路现日车流量仅大连站已达到28500余台次,节假日期间日车流量更是达到37500余台次。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交通管理工作难度也随之加大,个别驾驶员超速行驶、不按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给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
  沈大高速公路大连*工作站电子*系统已于11月15日开通试运行了半个月,对在沈大高速公路大连段内超速行驶、不按线行驶等违法车辆进行取缔、教育、警告,有效地减少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了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目前,日交通违法件数已由2000余件降低到几百件,降低了事故发生几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这套电子*系统采用雷达测速,具有快速、地检测车速、捕捉车牌信息的特点,在系统自动递减3%的实际车速后,凡车辆行驶时速超过120公里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系统将自动拍照。在抓拍之后,系统即时将违法车辆信息传送到各收费站口及工作站,当违法车辆行驶到收费站时,前方电子显示牌会提示“该车有违法行为,请驾驶员及时到工作站接受处罚",驾驶员应尽快到大连站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站接受处罚。
  目前,*部门在沈大高速公路大连段123公里的管段内共设双向六处固定抓拍点,在此基础上,还配备了移动电子*系统,不定点不定时地对超速、不按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对于“不按线行驶"即“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2分;对于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对于达到或者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同时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近期,该系统将与市内的电子*处罚站联网。联网后,违法车辆驾驶员可以在全市联网的电子*处罚站接受处罚。*部门将对处罚证据、处罚依据、处罚程序等全程进行公开。对于系统正式启用前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部门将对违法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警告后将违法记录予以删除,不做处罚。为方便群众,*部门专门设立了:号码为87110333。
  下一步,*部门将对现有系统进一步进行完善,增加对低速行驶、客车违停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并在现有抓拍点的基础上再增设几处抓拍点。同时,还要在丹大高速公路、土羊高速公路、大窖湾疏港高速公路建设固定和移动式电子*系统,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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