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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气象局:对政协提案《完善建设工程防雷减灾体系建设的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7-27阅读: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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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元委员:

您与于欣伟、王淑平、曾晖、王桂林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防雷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防灾减灾处置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作为提案主办单位,市气象局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印发《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办理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27号提案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气〔2023〕35号),成立以刘锦銮局长为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工作。经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的会办意见见附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防雷减灾总体情况

在党报告中指出,要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2022年4月,国务院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指出,要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安全重于泰山,雷电灾害防御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做好防雷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作为防雷综合监管部门,市气象局始终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健全防雷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防雷安全齐抓共管格局和提升监管规范性透明度为着力点,从安全、质量、市场三个方面,统筹推进与全面依法行政相适应的防雷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落到实处。

经过长期坚持和努力,我市防雷减灾成效显著。近二十年来,因雷击导致的伤亡人数呈现下降趋势。据统计,2004年广州市的雷击人身伤亡事故17起(其中雷击伤25人,死亡16人),到2010年降为5起(其中雷击伤2人,亡4人);到2022年降为1起(其中雷击死亡1人)。

二、我市防雷改革情况

(一)建设工程防雷改革

2016年,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为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防雷许可移交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年,《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6〕131号)相继印发,对平稳有序推进建设工程防雷改革提出要求。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路、铁路、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广东省气象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粤气〔2016〕86号)明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易燃易爆附属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由气象部门负责,除此之外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气象部门不再承担相应的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广州市气象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气象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穗气〔2017〕49号)明确,从2017年4月1日起市气象局不再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许可。

2017年,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防雷安全管理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防雷减灾工作实现齐抓共管局面。我市防雷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下一步,我局将以多种形式向市人大及政府相关立法、监督部门提出建议,并提请省相关部门对《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的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纠正。如市人大或政府相关立法部门开展防雷(气象)相关立法工作时,我局将专门向包括您在内的所有提案人征求意见。

(二)房屋建筑工程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已将房屋建筑工程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纳入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在施工图设计环节,市住房和城乡建指导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等标准规范开展设计,指导施工图审查机构将建筑防雷纳入审查范围,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审查,在电气专业审查及防雷审查意见中对图纸提出审查意见。在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市住房和城乡建于2018年7月向上级住建部门汇报了防雷检测市场相关问题,同月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测技术指引》(穗建质〔2018〕1008号),指导房屋建筑工程防雷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市气象局与市住房城乡建建立了联合监督机制,自2019年起联合开展每季度两次的市级建筑工程气象灾害防御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联合督查。

房屋建筑工程防雷专业性技术性强,涵盖设计、施工、检测等多个环节,管理存在不少难度。尽管建筑工程防雷面临诸多困难,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会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持续推动横向协作,强化房屋建筑工程防雷各环节管理,不断提升监管效能,织牢织密防雷安全防护网。

三、我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情况

市气象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公共安全防雷保障为重点,构建了“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防雷减灾新业态。根据省气象局网站公示信息,目前在穗注册、有固定办公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共46家,其中注册地在本省的检测单位有31家,外省检测单位驻穗分支机构有15家;甲级资质共18家,乙级共28家。总体来看,我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是开放、竞争、有序的。

(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根据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第41号修改),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我省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可采取线下或者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的方式,向广东省气象局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全流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为所有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提供公平的制度保障,营造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良好营商环境。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开展活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报送检测项目清单,接受监管。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监管

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要求,2019年至2022年市气象局每年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GB/T32938-2016)等标准规范,对在穗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全覆盖开展的检测项目质量抽查工作,将质量抽查结果在市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广州)"网站对外公示,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

2022年共开展了2次防雷检测质量抽查。共抽取了26家检测单位的31个检测项目,发现17家检测单位的20个检测项目存在问题;第二阶段共抽取16家检测单位的28个检测项目,发现8个检测单位的11个检测项目存在问题。上述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四、我市防雷标准化建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要求加强防雷标准化建设。

我市气象部门积极参与和推动防御雷电灾害标准化建设,支持推广应用*防雷技术,鼓励气象(防雷)防灾减灾行业协会开展防御雷电灾害团体标准建设。我市主要实施应用的标准包括《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32937-2016)、《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GB/T 32938-201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QX/T 398-2017)、《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检查规范》(QX/T 402-2017)、《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通用要求》(DB44/T 1797-2016)等。

防雷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和努力的工程,制定具有广州特色的技术标准规范,是市气象局一以贯之的努力方向。下一步,市气象局将与住建等相关部门、专业院校、技术团队和行业协会等通力合作,争取标准化主管部门更多支持,持续推动我市防雷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为应用防雷新理论新技术,使广州楼宇建筑实现零雷害目标,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已出台《楼宇建筑防雷技术评价指南》(T/GZLY2-2022),规定楼宇建筑防雷技术的一般要求、风险等级、防雷效果监测、新技术产品维护等,以附表形式对多脉冲电涌保护器和雷电拦截器进行了规范。该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将会对楼宇建筑的直击雷防护和感应雷防护起到促进作用。

五、鼓励和支持防雷人才培养和新理论新技术推广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产业,提高气象工作水平。《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

我市高度重视防雷人才培养和新理论新技术推广应用。2021年7月,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广州市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强化技术支撑,推进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发展,开展气象科技业务协同发展,深化湾区气象业务科技合作,建设气象科技创新高地。

市气象局每两年举办一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职业技能竞赛,搭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交流的平台,促进检测专业技术人才在竞赛中比学赶超、提升技能;积极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多方面培养防雷领域人才的综合能力。

市气象局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广州野外雷电试验基地开展技术研究。广州野外雷电试验基地建于2006年,是开放式实验室,主要包括广州从化人工引雷试验场、从化气象局雷电观测站、广州高建筑物雷电观测站,于2018年入选中国气象局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是开展雷电相关研究的重要平台。2019-2022年,该基地1人获批中组部青年优秀人才,1人获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气象人才",1人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青年气象人才",3人晋升正高级职称,6人晋升副高级职称,培养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10名。雷电拦截新技术、雷电拦截器和多脉冲电涌保护器等新产品可以到广州野外雷电试验基地开展试验和研究。

市气象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会开展防雷交流和人才培养。广东省气象学会组织开展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定期举行气象防灾减灾、气象科普宣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相关政策理论技术、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设备仪器应用和操作等相关内容的培训,组织开展防雷工程企业能力评价。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关于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等的要求,市气象局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继续做好防雷减灾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处置保障能力的相关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防雷安全监管,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防雷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我市防雷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继续加强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建设工程气象灾害防御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联合督查,落实《广州市建筑工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引》,持续筑牢建设工程气象防雷安全屏障;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维护和优化开放、竞争、有序的防雷检测市场环境,努力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四是增强防雷技术服务标准化意识,大力推动防御雷电灾害标准化建设,鼓励防御雷电灾害行业协会开展防御雷电灾害标准建设,同时加强宣贯国家强制性标准,鼓励相关单位主动应用优秀的推荐性标准;五是加强与研究团队和专业院校合作,继续支持推动防雷新理论新技术研究应用,开展2023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职业技能竞赛,搭建更多技术提升和人才交流的平台,提高防雷减灾技术水平和处置保障能力;六是密切联系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推动气象防雷安全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职责。

感谢市政协提案委对我市气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感谢您和于欣伟、王淑平、曾晖、王桂林等委员对我市防雷减灾体系建设的关注和建议。欢迎市政协继续对我市防雷减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也欢迎全社会对防雷减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广州市气象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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