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环境的温/湿度
检测环境的温度对检测结果影响很大,现国际对防静电装备(产品)检测时(非现场检测)规定的环境湿度为12%±3%RH,另外,对在其他湿度环境中放置的防静电产品检测时,一定预先在12%±3%RH环境中放置48h以上,不可以进行防静电性能检验
在现场检测时,由于环境条件限制有时不会出现符合测试标准要求的环境温/湿度,则产品应在防静电装备(产品)实际使用环境中的环境湿度下,检测产品或工程的防静电性能。
对受检产品不能进行加湿或其他导电性处理
在检测前不得用抗静电剂,蜡等或加湿方法对防静电产品,工程表面进行处理或檫拭。
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检验
在检测时不得用浸湿介质(湿纸巾等)放在测试电级下被测产品,工程表面接触进行测试。产品和工程表面要干净,品平整,无污迹(无油剂和尘土)和损坏,测试时与电级接触良好。
测试电压和测试仪器的规定
检测防静电产品或工程时,所施加的测试电压必须符合标准规定,仪器输入电阻和测试线外皮绝缘电阻要大于1*10的12Ω, 仪器测试一致性和线性误差要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测环境无电磁干扰源和不存在受检产品以外的静电源
检测现场无电磁干扰源和不存在受检产品以外的静电源,否则有可能影响测试结果。
检测现场无易燃易爆气体,粉尘和物体
检测现场无易燃易爆气体,粉尘和物体。否则极易因仪器内部火花发生爆燃事故。因为电子行业使用防静电检测仪器通常不具备防爆功能。
判定受检产品,工程合格的批次与样品量
判定受检产品,工程合格的检验批次与检测样品量(测试点数量)可根据用户与企业之间供货合同或协议要求执行,也可按国家标准GB2828.1《按接收质量限(AQL)间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要求执行
检验周期
对工程,所用防静电产品或防静电系统的周期检验,一般相关标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主要由使用方根据现场和使用情况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