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3工地扬尘监测案例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信义荔景御园工程
设备厂商:深圳市碧如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配置:PM2.5,PM10,TSP高配三参,CCEP环保认证、CPA计量器具型批准证书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和公路、水路运输扬尘以及港口码头贮存物料和作业扬尘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督管理;房屋征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待开发场地、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扬尘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扬尘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拆除以及河道整治、公路和港口工程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进行资源化处理;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单位扬尘管理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以及举bao等信息。
施工单位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现场安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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