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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工地扬尘噪音监控“智慧应用”技术标准

阅读:1326          发布时间:2020-7-11

扬尘噪音监控“智慧应用”技术标准

 

应用名称

扬尘噪音监控“智慧应用”

 

 

 

 

 

 

 

 

 

 

 

智能硬件设备

  • 施工现场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地形复杂性,扬尘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进行布设,扬尘监测点设置数量按照用地面积每 2 万㎡不少于 1 个监测点,3 万~5 万㎡不少于 2 个监测点,5 万㎡以上不少于 3 个监测点,同时设备应在视频监控范围内,实时监测PM2.5PM10、噪音等相关环境数据,并对雾炮及喷淋设施进行联动控制。

2. 监测设备安装区域:主体工程土方作业区半径 20m 范围内, 工程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大于 5m 范围内,下风区区域。设备安装高度为距地 3m3.5m,配备的雾炮设备应具备 30m 及以上的射程。扬尘噪音监控设备与雾炮及喷淋设施进行联动控制。 3.设备安装在室外应避免强电磁干扰,通过独立保护装置接入稳定可靠的电力。

4. 设备安装应距离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 10m 以上防止遮挡。

5. 当与其他建筑工地相邻时,应避免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设

备。

 

 

 

 

设备技术要求

1. 设备能够连续自动准确监测扬尘、噪音等相关环境数据,具备实施显示功能。须设置 PM10 报警浓度限值 115ug/m³PM2.5 报警浓度限值 115ug/m³,且 24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符合GB3095-2012 标准。

2. 能够联动控制喷淋设备。

3. 设备应能在室外环境可靠连续工作。

 

数据存储与传输要求

1. 支持互联网通讯,并具备离线存储的数据上传功能,监测数据本地存储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2. 监测数据需符合北海市智慧工地平台数据通讯协议要求。

 

 

其他

  • 扬尘噪音监测设备应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和合格证书。

2. 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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